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公告编号:2017-06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6月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推举副董事长叶洪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叶家豪先生、叶洪孝先生回避表决。
叶家豪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副董事长叶洪孝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6月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叶洪孝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叶家豪先生、叶洪孝先生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叶家豪先生、叶洪孝先生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叶家豪先生、叶洪孝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叶家豪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叶家豪先生、叶洪孝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考虑到叶家豪先生为公司创始人,且将持续为公司规范运作及发展战略作出贡献,董事会同意将叶家豪先生的薪酬予以调整,调整后的薪酬具体如下:
■
调整后的薪酬标准自2017年6月起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新任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叶家豪先生、叶洪孝先生回避表决。
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选举叶洪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对公司新任董事长的薪酬予以确定,其具体情况如下:
■
其薪酬标准自2017年6月起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7年6月22日下午2: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6月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公告编号:2017-06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3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6月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海岸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叶家豪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叶家豪先生的薪酬予以调整,调整后的薪酬具体如下:
■
调整后的薪酬标准自2017年6月起开始执行。
经核查,董事叶家豪先生的薪酬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考虑到其为公司创始人,且将持续为公司规范运作及发展战略作出贡献而制定的,其薪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新任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新任董事长的薪酬予以确定,其具体情况如下
■
其薪酬标准自2017年6月起开始执行。
经核查,公司新任董事长叶洪孝先生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能更好地体现权、责、利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其薪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公告编号:2017-06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聘任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叶家豪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7年5月26日提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并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但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会运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董事会选举叶洪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叶洪孝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附件:
叶洪孝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任深圳市奇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0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大控股”)董事长,201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同时兼任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圳市永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潮汕青年商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常务理事。
截止目前,叶洪孝先生通过智大控股间接持有公司16.92%的股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先生之子,任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董事长、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公告编号:2017-066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先生变更为公司总经理余少雄先生。
余少雄先生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限以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信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17年6月22日下午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至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15:00至2017年6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6月16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2131号江南名苑奇信股份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确定董事叶家豪薪酬的议案》;
2、《关于确定公司新任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20日-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2131号江南名苑二层奇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38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联系人:宋声艳、李文思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宋声艳、李文思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1
2、投票简称:奇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6月21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公告编号:2017-068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收购重大资产,标的公司属于建筑行业,预计本次交易金额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目前尚未确定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了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奇信股份,证券代码:002781)自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5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停牌期间,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和商谈,推进本次重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因该事项有待进一步论证、商议、筹划,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奇信股份,证券代码:002781)自2017年6月7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在首次披露停牌后的10个交易日确定该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如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进一步披露相关信息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