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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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7-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7-051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对外投资事项转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投资或收购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标的公司。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于 2017 年 5 月24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于2017年5月3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方商讨和论证,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巨龙管业;证券代码:002619)自 2017年 6 月7日(星期三)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即承诺争取于 2017 年6月23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6月24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二、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尽快确定相关中介机构并督促其加快推进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同时,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及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