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天化 公告编码:2017-048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提交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发布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7-04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要求,现将部分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第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林洪先生、周俊生先生、王贵昌先生、丁林辉先生、袁远镇先生、李晓春先生回避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可,在第六届第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梓化工”)因生产用煤需要,拟与股东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赤天化集团”)全资孙公司贵州赤天化花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花秋矿业”)进行煤炭采购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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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贵州赤天化花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长征南路
法定代表人:吴有枝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柒佰零柒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6年4月27日
营业期限:2006年4月2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煤炭资源投资,技术咨询和服务、矿山设备及材料的购销、租赁。)
截止目前,花秋矿业的经营数据如下:资产总额:1,460.26万元;净资产:1,460.26万元;营业收入:无。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人贵州赤天化花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甲方: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赤天化花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期限: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合同签署日期: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正式签署时间为准。
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交易标的:煤炭
交易数量和交易价格: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约23万吨煤,金额估算为:壹亿零捌佰万元(¥108,000,000.00.00元),实际数量以最终结算数量为准;结算价格参照市场价格。
结算方式:按月支付。甲方根据乙方所供煤炭的数量,根据甲方的化验分析结果于每月15日出具上月的结算单,结算单经甲乙双方核对无误之后于20日前支付上月货款。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遇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定价依据
公司与新增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定价参照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
花秋矿业原为徐矿贵州能源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因近年来煤炭行业持续低迷,该矿于2014年停产。2016年10月,花秋矿业股权成功转让后变为公司股东赤天化集团的全资孙公司。
花秋矿业主营煤炭的生产和销售,与桐梓化工形成上下游业务关系。经公司检测,花秋矿业的煤质符合桐梓化工生产原料用煤的要求。目前,花秋矿业年设计产能为90万吨,其中:一期产能为60万吨。花秋矿业成为公司股东赤天化集团的全资孙公司以来,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推进恢复煤矿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2017年5月1日正式恢复生产,截止目前已累计生产煤炭3,004吨,尚未实现销售。由于花秋矿业处于恢复生产初期,导致煤炭产量相对较低。目前,花秋矿业生产已逐步趋向稳定,产量也将稳步提升,预计2017年可生产煤炭23万吨,并实现产销平衡。
公司本次与花秋矿业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为桐梓化工生产的稳定运行提供部份原料保障,因此,该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必要的,而且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关联交易也是公允的。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完全按市场化经营规则进行,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董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徐广先生、宋朝学先生、范其勇先生同意将《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提请公司第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审议该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已经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会议表决时,公司董事会9名成员中6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公平、公允原则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