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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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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7-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通讯方式召开,表决票收取时间自2017年5月4日起,至2017年6月5日17:00止(以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20,111,303,425.32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98.16%,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表决方式、网络表决方式及电话表决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2017年6月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计票人对本次大会的表决进行了计票, 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

表决结果为:表示同意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0,111,303,294.35份,占有效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9999%;表示反对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有效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0%;表示弃权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30.97份,占有效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01%。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2,000元,律师费45,000元,合计57,000元。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6月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内容

根据《关于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对《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的年费率以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等有关事项进行了相应修改。修改后的《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于2017年6月7日生效,以上文件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将在《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定期更新中将相关内容予以更新,请投资人参阅。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

2、《关于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附件一:《关于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

3、《关于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附件一:《关于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

附件:公证书

关于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在部分

代销机构开通定投业务并参加

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和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协商一致,自2017年6月9日起,上述部分代销机构将开通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同日起参加上述部分代销机构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及网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本活动具体安排详见以下说明。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在全国各城市的指定营业网点和销售网站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程序以上述代销机构相关业务规定为准。

一、开通定期定额业务:

1、活动开展时间

本次活动自2017年6月9日起,活动截止时间届时另行公告。

2、开通定投机构及每期最低扣款金额

3、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指投资人通过上述代销机构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上述代销机构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上述代销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上述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3)基金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变更和终止以上述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申购费率优惠

1、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自2017年6月9日起。

2、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下述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具体折扣费率如下表所示;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

1、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自2017年6月9日起。

2、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下述代销机构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各自代销机构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3、重要提示

(1)本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也不包括基金转换、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代销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上述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基金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