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77证券简称:正泰电器公告编号:2017-029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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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南存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他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总裁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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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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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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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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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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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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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关联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南存辉、朱信敏、吴炳池、陈国良、金川钧已回避表决。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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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增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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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向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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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关联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南存辉、朱信敏、吴炳池、陈国良、金川钧已回避表决。
1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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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0.02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股票总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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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0.03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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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0.04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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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0.05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和解锁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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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0.06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锁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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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0.07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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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0.08议案名称:激励对象的收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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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0.09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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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0.10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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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0.11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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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0.12议案名称: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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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0.13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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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0.14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对业绩的影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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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0.15议案名称: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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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0.16议案名称:信息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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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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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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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诺雅克电气有限公司转让土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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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关联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南存辉、朱信敏、吴炳池、陈国良、金川钧已回避表决。
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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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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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11、12为特别决议,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6、9、13涉及关联交易,参会的关联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南存辉、朱信敏、吴炳池、陈国良、金川钧已回避表决。议案10、11、12涉及股权激励,参会的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柳思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