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股份回购并注销事项债权人通知暨减资的
公告

2017-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7-05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股份回购并注销事项债权人通知暨减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业绩承诺方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3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在《关于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业绩承诺方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的公告》(2017-025)。

根据2014年2月10日公司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由于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将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回购中铝宁夏能源补偿的2,507,595股股份并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708,626,592股减少为706,118,997股。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7-05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股票简称:银星能源,股票代码:000862)自2017年3月13日起开始停牌。公司原预计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即在2017年6月1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预计在上述期限内无法披露重组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将在2017年6月9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6个月。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新增中国铝业公司旗下稀土资产,相关各方正在就稀土资产的范围进行协商,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停牌期间,公司已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天健兴业评估有限公司对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审计和评估。鉴于近期新增标的资产,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各方签订重组框架协议。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办理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重组方案论证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