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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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150

债券代码:112260.SZ 债券简称:15阳房01 债券代码:112267.SZ债券简称:15阳房02

债券代码:118325.SZ 债券简称:15阳光01 债券代码:118334.SZ债券简称:15阳光02

债券代码:118390.SZ 债券简称:15阳光03 债券代码:118421.SZ债券简称:15阳光04

债券代码:118490.SZ 债券简称:15阳光05 债券代码:118696.SZ债券简称:16阳光01

债券代码:118753.SZ 债券简称:16阳房02 债券代码:118814.SZ债券简称:16阳光03

债券代码:112436.SZ 债券简称:16阳城01 债券代码:112452.SZ债券简称:16阳城0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体及债券信用

评级上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6月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上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至AA+,评级展望为维持稳定;上调公司发行的“15阳房01”、“15阳房02”、“15阳光01”、“15阳光02”、“15阳光03”、“15阳光04”、“15阳光05”债项信用等级至AA+。详细情况如下:

一、评级变化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简称和代码

1、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5阳房01;112260。

2、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5阳房02;112267。

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5阳光01;118325。

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5阳光02;118334。

5、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15阳光03;118390。

6、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15阳光04;118421。

7、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15阳光05;118490。

(二)进行评级调整的评级机构名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三)评级调整的时间:2017年6月6日。

(四)前次评级结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上述7只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五)调整后的具体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审定,上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至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上调上述7只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至AA+。

(六)评级机构进行评级调整的原因:公司通过“高周转”模式实现销售金额及销售面积持续快速增长,通过“3+1+X”的区域布局使得区域内竞争力较强,土地储备较为充足及融资成本持续下降等有利因素。

同时,房地产业仍面临结构性调整压力;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处于较高水平,有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并有一定资金支出压力。

基于以上因素综合分析,大公国际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AA+,“15阳房01”、“15阳房02”、“15阳光01”、“15阳光02”、“15阳光03”、“15阳光04”、“15阳光05”信用等级调整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此次评级调整是大公国际对公司主体及所发行债券信用情况的肯定,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产生不利影响。

(二)此次评级调整不会对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质押式回购资格等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15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上海隽隆房地产

贷款5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上海隽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隽隆房地产”)接受上海嘉邘添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嘉邘添祁”)通过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上海分行”)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上海隽隆房地产以其名下杨浦区平凉社区02C1-12(大桥街道101街坊)地块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7年4月13日和2017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60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包括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隽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5年8月2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730号4136室;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六)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上海爵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七)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7]D-0092审计报告。

(八)项目概况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上海隽隆房地产接受上海嘉邘添祁通过大连银行上海分行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上海隽隆房地产以其名下杨浦区平凉社区02C1-12(大桥街道101街坊)地块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2017年度经营融资需要,增强上海隽隆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且上海隽隆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上海隽隆房地产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对上海隽隆房地产公司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993.52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25.25亿元(其中涉及阶段性暂时提供担保事项2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