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34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7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崔国珍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6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现提名张大成先生、崔国珍女士、姚永发先生、彭海帆先生、何显峰女士、任会云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6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现提名颜跃进先生、徐艳华女士、吕占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7年6月29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3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35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7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会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6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梁会东先生、田黎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以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产业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附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梁会东先生,1966年生,毕业于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曾任哈尔滨市塑料十七厂财务负责人;哈尔滨松花江乳业集团财务总监;哈尔滨工大高新玉米淀粉糖分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哈尔滨新时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黑龙江乳业集团财务总监。现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田黎明女士,1965 年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哈尔市粮食局粮油贸易公司 、会计 、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宁波大榭开发区万豪经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好佳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项目总会计师,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主任。现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部长、公司监事。
以上监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36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9日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9日
至2017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 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项、第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大成、张景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
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 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
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
真方式登记(见附件3)。
(二)登记时间
2017年 6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公司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150006
电话:0451-86269048
传真:0451-86269032
联系人:张阿竹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6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6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应选监事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8.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6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9.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10.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600票为限,对议案8.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6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17年6月21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37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监事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砚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附件:公司第八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砚超先生,1974年出生,会计师,曾任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算中心财务主管、副主任,北京施兰特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哈透平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张砚超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附件: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大成先生,1954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哈尔滨粮食局工业公司经理,哈尔滨粮食局副局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现任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目前,张大成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42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崔国珍女士,1958 年出生,中共党员。曾任沈阳军区第一通讯总站连长、指导员,沈阳军区第 23 军通讯站站长,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园区房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哈尔滨哈特商务酒店总经理,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园区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截至目前,崔国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姚永发先生,1960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哈尔滨制氧机厂技术处,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办,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工大集团项目办,黑龙江乳业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截至目前,姚永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彭海帆先生,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拓志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爱博比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世纪比蒙商用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纬迪联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比蒙新帆(北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汉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目前,彭海帆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3,068,783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何显峰女士,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吉林市煤气供热公司财务部会计,吉林市热力总公司财务总监,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截至目前,何显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任会云女士,1954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黑龙江省阿城粮食局财务科科长,哈尔滨工大高科总会计师,哈尔滨教育考试培训大厦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目前,任会云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272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颜跃进先生,1962出生,经济学硕士,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全日制MBA,管理硕士,国际商务师。颜跃进先生从事金融及企业管理工作28年。工作经历:曾任广东发展银行信托投资部经理;广东发展银行澳门分行高级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国际财经部融资主管;上海亚华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及融资总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颜跃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吕占生先生,1951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哈尔滨市电影公司业务经理,哈尔滨市文化局业务处长,哈尔滨市电影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哈尔滨艺术职业学校校长兼书记,现任黑龙江省会展行业协会副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吕占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徐艳华女士,1953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大专学历。曾任哈尔滨自动化仪表工业公司团委书记、宣传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华融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徐艳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