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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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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3 股票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临2017-017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17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7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Alfar Resources Co.,Ltd. (致远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资源”)因业务经营需要,拟向ING BANK N.V.申请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由5000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到6200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孙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20年6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公司董事黄圣爱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黄圣爱女士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黄圣爱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卢玉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附:卢玉平女士简历

卢玉平女士,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级职称。历任上海虹桥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总帐会计,华源集团地毯有限公司 主管会计,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州鼎尚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7月起在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历任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职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卢玉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截止本公告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003 股票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临2017-018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2017年6月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7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IPO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同意使用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关于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系满足日常经营所需,为正常经营行为,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担保系因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正常担保,被担保的孙公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其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个人原因,公司董事黄圣爱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之职务。黄圣爱女士辞职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卢玉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卢玉平女士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董事职责要求,符合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以上议案1.2.3.4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7-019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上述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99号文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5,0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6.50元人民币,共募集资金328,250,000元人民币。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法定信息披露费用、股份登记及交易所上市费用等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303,951,116.33元人民币(以下简称“IPO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210592号《验资报告》。公司IPO募集资金中的26,500万元人民币计划用于建造水上加油船队、2,066万元人民币计划投资于信息系统建设、1,000万元人民币计划用于建设燃料油技术研发中心。

二、 历次关于闲置IPO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2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2年9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其中的14,200万元人民币闲置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期满后,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3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14,200万人民币闲置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还通过将公司剩余的3,000万元人民币闲置IPO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能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满后,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17,200万人民币闲置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2015年1月4日,公司已将该笔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1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17,200万元闲置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原“组建水上加油船队”募集资金12,450万元,用以合资成立大宗商品贸易平台。2015年2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变更对应的12,450万元、因暂时闲置而补充流动资金的IPO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剩余4,75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IPO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

2016年1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本次关于闲置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部分IPO募集资金预计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暂时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拟将闲置IPO募集资金5,000万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按期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四、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IPO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闲置IPO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IPO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同意本次使用闲置IPO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 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龙宇燃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续任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龙宇燃油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龙宇燃油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3、龙宇燃油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综合以上情况,新时代证券认为,龙宇燃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新时代证券同意龙宇燃油本次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 备查文件

1、《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函;

4、公司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003 股票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临2017-020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Alfar Resources Co.,Ltd.(致远资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6,200万美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孙公司Alfar Resources Co.,Ltd.(致远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资源”)因营运资金之所需,拟向ING BANK N.V.申请6200万美元(以2017年5月31日的期末汇率1:6.8633折合为人民币42,552.46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和本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37%,有效期至2020年6月。

公司授权徐增增女士签署该等融资相关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二、被担保人情况

Alfar Resources Co.,Ltd.(致远资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LON-YER CO.,LTD.现持有其61%的股权,Global Far Inc.持有其 25%的股权,Yue Da Inverstment Limited 现持有其14%的股权。

注册地址:Rm. 19C, Lockhart Ctr., 301-307 Lockhart Rd., Wan Chai, Hong Kong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金属制品、金属矿产品和石油制品的贸易。

财务数据:截至 2016年12月 31日,致远资源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827,290,220.32 元, 负债总额668,777,052.45元,净资产 158,513,167.87元,资产负债率80.84%(经审计)。2017年1-3月累计营业收入989,970,691.33元,净利润6,316,596.36元(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致远资源提供担保,是保障其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提供的必要支持,为其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致远资源的经营需要,为其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占本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均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003 股票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临2017-02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6 月 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个人原因,公司董事黄圣爱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之职务。黄圣爱女士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圣爱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卢玉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卢玉平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同意提名卢玉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9日

附:卢玉平女士简历

卢玉平女士,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级职称。历任上海虹桥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总帐会计,华源集团地毯有限公司 主管会计,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州鼎尚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7月起在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历任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职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卢玉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截止本公告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7-02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9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630号莎海国际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9日

至2017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 年 4 月 28 日和2017年6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刘振光、徐增增。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可以利用交易系统或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2、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登记时间:

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5、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汤臣金融大厦25楼公司董办

电话:021-58301681,传真:021-5830881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