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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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 2017-052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2,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

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15日。

除权除息日:2017年6月16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以2016年12月31日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202,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17年5月20日公司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号)。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2,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7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联系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2、咨询联系人:薛平安先生

3、咨询电话:0754-82516061

4、传真电话:0754-82526662

七、备查文件

1、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