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17-021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6月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境外发债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由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香港”)向其境外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和/或上港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额外币)的债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任何未支付的应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违约赔偿,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并出具相关担保文件。同时,由上港集团为上述下属境外公司的境外发债提供维好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鉴于本次担保是为上港集团下属境外公司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额外币)的债券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在所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上港集团总裁按实际需要实施担保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每笔担保金额、期限、被担保对象等,以及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维好协议、担保文件、授信函等及其后不时之补充、修订或替代)的签署事项。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于2017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于2017年6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22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香港”),系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和/或上港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均系上港香港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总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向其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和/或上港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额外币)的债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任何未支付的应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违约赔偿。本次担保发生前上港集团及上港香港没有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的发展筹集低成本资金,并充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的多元化融资优势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规划和本年度投融资计划安排,公司拟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额外币)的债券。该债务融资额度已经上港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上港集团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于风险隔离、降低发债综合成本等因素的考虑,本次境外发债拟通过由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设立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和/或上港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作为境外发债主体。为充分利用上港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信用优势,进一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经上港集团于2017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境外发债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为上述境外发债主体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额外币)的债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任何未支付的应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违约赔偿,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并出具相关担保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鉴于本次担保是为上港集团下属境外公司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额外币)债券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此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38号联合鹿岛大厦1903-4A室

3、公司董事:奚言冰

4、注册资本:8645.2万美元

5、经营范围:港口、航运、物流、船舶代理、货运代理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及贸易。

6、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担保人为上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下公司中的一家或两家,视债券具体发行方案而定:

1、被担保人名称: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

注册地址:Ritter Hous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公司董事:奚言冰

法定股本:为不超过50,000股股份(目前已发行股份为1股)。

经营范围: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可以进行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法律允许的任何交易和经营活动。

2017年6月7日,上港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未有实质性经营业务发生。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名称:上港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

注册地址:Ritter Hous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公司董事:奚言冰

法定股本:为不超过50,000股股份(目前已发行股份为1股)。

经营范围:上港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可以进行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法律允许的任何交易和经营活动。

2017年6月7日,上港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未有实质性经营业务发生。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文件尚未确定, 每笔担保业务将在发生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由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向其境外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和/或上港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额外币)的债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任何未支付的应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违约赔偿,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并出具相关担保文件。同时,由上港集团为上述下属境外公司的境外发债提供维好协议。董事会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在所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上港集团总裁按实际需要实施担保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每笔担保金额、期限、被担保对象等,以及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维好协议、担保文件、授信函等及其后不时之补充、修订或替代)的签署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为公司在境外资本市场的多元化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是为了充分利用上港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信用优势,进一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一致同意由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向其境外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和/或上港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额外币)的债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任何未支付的应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违约赔偿,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并出具相关担保文件,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8亿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2.77亿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98%;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18证券简称:上港集团公告编号:临2017-023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6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太平路入口)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6日

至2017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17年6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为临2017-021。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12:30至13:30。

2.登记地点: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太平路入口)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12:30至13:30到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办理登记手续后参加会议。为保证会议正常表决,13:3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及表决。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35308688

传真:021-35308688

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

邮箱:dongmi@portshanghai.com.cn

联系人:李玥真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