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2017-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17-043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东宝”)2016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内容详见于2016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9)。本公司现就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7年6月9日,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吉林银行“吉日增利”系列中短期人民币机构理财产品理财协议书》(产品代码:ZL1711),以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理财期限: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29日,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4.3%,本理财计划为保本固定收益型产品。

(二)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标的

吉林银行“吉日增利”系列中短期人民币机构理财产品2017年第11期,本理财计划资金由吉林银行投资于下类资产:现金比例0-10%,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信用评级在AA-以上企业债、金融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金融企业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开放式集合信托计划、资产支持证、短期融资券资产;以及同业存放、协议存款、同业拆借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为90-100%。

二、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

(一)公司已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产品属于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但仍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及内控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部监督与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金额为4.5亿元,其中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92天”理财产品2亿元;购买吉林银行“吉日增利”系列中短期人民币机构理财产品2.5亿元。

六、备查文件

《吉林银行“吉日增利”系列中短期人民币机构理财产品理财协议书》(产品代码:ZL1711)。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17—044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解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集团”)于2016年6月1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500,000股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 质押期限为壹年,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6月13日。2017年6月6日,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即每10股送2股,送股后上述质押股份由12,500,000股增加至15,000,000股 (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88%);2016年9月29日,东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2,389,472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 质押期限为壹年,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9月29日。2017年6月6日,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即每10股送2股,送股后上述质押股份由142,389,472股增加至170,687,366股 (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

2017年6月9日,本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东宝集团将上述质押的15,000,000股和170,687,366股,共计185,687,366股于2017年6月8日解除质押。

2017年6月9日,本公司接到东宝集团通知,东宝集团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签定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公司的16,80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98%)股权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质押期限为壹年。该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6月8日。

2017年6月9日,本公司接到东宝集团通知,东宝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签定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公司的142,389,472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34%)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质押期限为壹年。该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6月8日。

综上本次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共计质押股份159,189,472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32%)。

二、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目的:为企业扩大再生产,补充流动资金。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大股东东宝集团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偿还银行借款。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股权质押通过跌价补偿措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设立风险警戒线和平仓线,风险警戒线比例最低为140%,平仓线比例最低为120%,质押率为39.30%。在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警戒线时,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本次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股权质押通过跌价补偿措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设立风险警戒线和平仓线,风险警戒线比例最低为135%,平仓线比例最低为120%,质押率为37.22%。在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警戒线时,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41,559,15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60%,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质押609,505,66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95%,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5.72%。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