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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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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2017-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7-05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A股股票将于2017年6月12日开市时复牌。

2、 本次股份转让获得批准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3,242,810,791股公司A股股份,占公司占总股本的29.38%,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于2017年6月9日晚间收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和中国恒大集团下属企业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昱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奕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悦朗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凯轩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域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欣盛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仲勤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启通实业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凯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恒大下属企业”)的通知,地铁集团于2017年6月9日下午与恒大下属企业签署了《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昱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奕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悦朗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凯轩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域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欣盛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仲勤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启通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凯进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恒大下属企业将所持有的1,553,210,974股万科A股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全部转让给地铁集团(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尚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恒大下属企业提前购回从而终止相关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将股份转让给地铁集团。转让完成后,恒大下属企业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现将本次股份转让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转让有关情况

(一) 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恒大下属企业

受让方:地铁集团

(二) 转让标的及对价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经各方友好协商,转让方拟将所持有的1,553,210,974股万科A股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全部转让给受让方,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07%,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80元/股,转让总价为人民币29,200,366,311.20元。

(三) 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后方可组织实施,本次股份转让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股份转让获得批准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地铁集团将持有3,242,810,791股公司A股股份,占公司占总股本的29.38%,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3、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A股股票将于2017年6月12日开市时复牌,后续本公司将提请相关各方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 备查文件

1、《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

2、恒大下属企业《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