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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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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8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15人,实到董事(含授权董事)1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耿养谋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鲍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鲍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财务总监职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任赵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提名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聘任赵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提名赵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提名赵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在公司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附:赵兵先生简历

赵兵先生简历

赵兵,男,汉族,1977年11月生,大学学历,毕业于黑龙江科技学院会计专业,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木城涧煤矿财务科副科长、经营管理部党支部副书记,财务科科长兼经营管理部党支部书记,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任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理事。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9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表决监事5人(含授权监事),监事高宇授权监事薛志宏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孔翔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更换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现任监事冯军先生辞去公司监事,选举赵方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将赵方程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

附件:赵方程先生简历

赵方程先生简历

赵方程先生,中国国籍,男,满族,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曾任北京煤炭总公司建修公司科员,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和总法律顾问。现任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7-020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 公司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7日

至2017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于2017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确认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登记;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确认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传真方式进行参加现场会议确认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前述证明材料原件。

4、参加现场会议确认登记时间:2017年6月22日(周四)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5、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传真登记以传真时间为准)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二号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2300

联 系 人:赫春江、甄 超、张 辉、黄美慧

联系电话:(010)69839412 (010)60821331、(010)60821332;

传 真:(010)69839418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提前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会议期限:半天;

3、敬请公司股东自备议案,并在投票前详细阅读相关议案内容;

4、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