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临2017-019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12日下午14:00,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有9名董事参会,实有9名董事参会。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各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公司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决定,现拟提名赵磊、王森、綦建虹、时永良、高海涛、郝文彦为公司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林钢、陈建德、梅建平为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简历:
赵磊:男,49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委组织部处长,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王森:男,43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石景山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现任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
綦建虹:男,49岁,本科学历,现任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耀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时永良:男,41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营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海涛:男,35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海航实业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与基金部投资总监,深圳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助理总监,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郝文彦:男,34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龙诚集团游戏运营经理,上海中电华通网络有限公司游戏运营经理,上海浩方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会竞技部运营专员;现任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钢:男,63岁,曾任北京自动化仪表三厂主管会计,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产业管理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总经理;现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建德:男,62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索尼影业高级副总裁;现任爱麦克斯(上海)多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梯西爱尔麦克斯(上海)公司董事长
梅建平:男,57岁,曾任纽约大学副教授,芝加哥大学访问副教授;现任长江商学院教授,MI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广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绿地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临2017-020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6月12日下午14:00,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有5名监事参会,实有5名监事参会。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各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武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公司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监事会决定,现拟提名刘武、赵小东、孟令飞为公司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程海亮、王汐为公司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13日
简历:
刘武:男,4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部经理;现任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歌华文投文化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赵小东:男,49岁,本科学历,曾任北京中商谢瑞麟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耀莱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主席及营运总裁;现任耀莱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
孟令飞:男,34岁,本科学历,曾任新世界出版社第五编辑室编辑;现任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控法务部审计专员
程海亮:男,39岁,本科学历,曾任北京飞凡互动软件公司艺术总监,上海盛大网络技术公司美术主管;现任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术总监
王汐:男,27岁,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公告编号:2017-021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3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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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6月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2017年6月12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2.88%股份的股东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在2017年6月1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6月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6月23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18号1号楼北京万达嘉华酒店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3日
至2017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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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至13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4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5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6、17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8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应公告分别于2017年3月31日、2017年6月3日和2017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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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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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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