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万家文化 公告编号:临2017-063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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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孔德永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倪正东先生、刘启亮先生、董事陆京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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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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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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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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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议案名称: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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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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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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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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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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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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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议案名称:公司及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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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议案名称: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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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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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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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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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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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夏敏律师和蒋湘军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2017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说明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即2016年11月27日—2017年5月26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除下列人士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核查对象在2016 年11 月27日—2017 年5 月26日之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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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的核查
经核查,上表所示人员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时间期间为2017 年3 月1日,公司3月1日尚未提出任何有关股权激励相关的计划和安排,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蔡建亚女士已出具以下声明:“本人在2017年5月27日公司发布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前6个月买卖万家文化股票时,并不知晓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该等买卖行为系基于自身对万家文化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万家文化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结论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