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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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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2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相城区太平街道兴太路道森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舒志高先生因公缺席,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总经理邹利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长舒志高先生、董事乔罗刚先生、董事刘建同先生、董事李树林先生、独立董事韩学功先生、独立董事张玉虎先生、独立董事李文莉女士因公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宋克伟先生因公缺席;

3、 董事会秘书张新玉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程贤权、方筱闽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