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 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7-010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6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建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有关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名义进行,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的理财金额为合并计算。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请详见本公告上网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 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7-011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36号文核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5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总股本由7,500万股增加至10,000万股。上述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第XYZH/2017JNA50353号《验资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6年2月16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2017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其他条款均未变更。

修订后的《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7-012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标的: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含委托理财)

●理财金额: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风险提示: 理财标的本身可能存在风险。

一、理财概述

(一)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富余自有资金的作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名义进行,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的理财金额为合并计算。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2017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上述累计发生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含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1、 审慎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2、 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方案,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