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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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长及其配偶以及董事长所实际控制的公司
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7-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7-08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长及其配偶以及董事长所实际控制的公司

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及其配偶鲍乐女士增持计划为:自2017年5月4日发布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公司华君实业(营口)有限公司、华君置业(高邮)有限公司增持计划为:自2017年5月8日发布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公司辽宁华君天宝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盛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沈阳淘气宝商贸有限公司、辽宁华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口协鑫科技有限公司、华君液力机械科技发展(辽宁)有限公司、天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营口)有限公司、辽宁华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营口龙泰家世界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华君金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营口华君乐购百货有限公司、营口华君家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即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十二家公司增持计划为:自2017年5月15日发布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及其配偶鲍乐女士于2017年6月12日合计增持1,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40万元;

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公司华君实业(营口)有限公司、华君置业(高邮)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合计增持1,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40万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及其配偶鲍乐女士;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公司华君实业(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君实业”)、华君置业(高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君置业”)。

(二)增持主体本次增持前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上一交易日,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其配偶鲍乐女士以及华君实业、华君置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653,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为稳定投资者信心,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及其配偶鲍乐女士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华君实业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华君置业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两家公司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十二家公司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发布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2017年6月12日,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其配偶鲍乐女士以及华君实业、华君置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合计增持2,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4%,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280万元;本次增持后,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其配偶鲍乐女士以及华君实业、华君置业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6,653,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5%。

四、其他说明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0,000股。

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0,000股。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