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065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9日以书面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先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恒康医疗投资(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投资公司”)受让PRP Diagnostic Imaging Pty Ltd70%股权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本次股权收购顺利实施,经审议,同意公司为恒康医疗投资公司和/或恒康医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向国内外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4,000万澳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根据恒康医疗投资公司收购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06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有效保障恒康医疗投资(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投资公司”)受让PRP Diagnostic Imaging Pty Ltd(以下简称“PRP公司”)70%股权的收购事项顺利实施,同意恒康医疗投资公司和/或恒康医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香港子公司”)向国内外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34,000万澳元(根据本公告日的人民币与澳元汇率测算,1澳元=5.1181人民币元,即担保金额不超过174,015.4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外币的等值金额),并同意公司为恒康医疗投资公司和/或恒康医疗香港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4,000万澳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60%。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根据恒康医疗投资公司收购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恒康医疗投资(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HENGKANG MEDICAL INVESTMENT (AUSTRALIA) PTY LTD(恒康医疗投资(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3日
住所:MinterEllison, Governor Macquarie Tower, 1 Farrer Place
恒康医疗投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因恒康医疗投资公司是为收购PRP公司而成立,未开展其他业务,尚无财务报表。
2、恒康医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恒康医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1日
住所:ROOMS 2103-04,21/F.,WING ON CENTRE 111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董事:谢海
股份总数:10,000港币
恒康医疗香港子公司为公司在香港成立的项目投资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目前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三、董事会意见
恒康医疗投资公司和恒康医疗香港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向国内外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34,000万澳元贷款提供担保,可满足恒康医疗投资公司受让PRP Diagnostic Imaging Pty Ltd70%股权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本次股权收购顺利实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两个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恒康医疗投资公司和/或恒康医疗香港子公司向国内外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34,000万澳元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为恒康医疗投资公司和/或恒康医疗香港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无反担保,该担保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407,772.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82%,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恒康医疗投资(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恒康医疗投资公司受让PRP Diagnostic Imaging Pty Ltd70%股权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等相关交易文件提供履约保证担保,担保义务包括本次收购交易文件及各类需进行相关款项支付的义务,担保金额不超过34,000万澳元,担保期限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权转让相关交易协议中约定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因此,本次收购交割完毕时,该履约保证担保义务即履行完毕。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067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64)。
2017年6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关于增加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阙文彬先生提议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增加临时提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6月1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号)。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阙文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4,00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7%,其提出的增加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拟定于2017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一项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增补后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时间、地点和议题等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支付收购PRP Diagnostic Imaging Pty Ltd股权部分对价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8日、2017年6月1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全部议案均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公司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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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定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指定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28-85950888
传真电话:028-85950202
电子邮箱: dan.li@hkmg.com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4、阙文彬先生签署的《关于增加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恒康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年6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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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