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公告编号:2017-10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9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生态”)、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美克科技”)、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水利水电公司”)与贺兰县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各方拟就“贺兰县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现代化生态灌区投建管服一体化项目”展开合作。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有效期:一年,自各方签署之日起计算。一年内若未能订立项目合作正式协议,本协议书是否继续履行另行协商。
3、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协议为各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仅对合作的基本情况进行原则性约定,最终合作内容及结果需按照法定程序以政府采购和以协议各方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若未来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有关具体项目实施的项下协议,公司届时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判断,如合作事项触发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甲方:贺兰县人民政府
乙方(一):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3号楼502号
法定代表人:姜俐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态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销售机械设备;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乙方(二):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国际科技创业园2号楼21E
法定代表人:吴玉晓
注册资本:8305.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地下水资源勘查;水土保持及保护;防洪管理;节水管理;水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水文地质调查与勘查;销售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安装销售安全防范设备;组装水文仪器(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多表采集装置;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乙方(三):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629号
法定代表人:哈岸英
注册资本:981.4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利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水利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公司及京蓝生态与贺兰县人民政府、奥特美克科技、宁夏水利水电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名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二)签署时间:2017年6月9日
(三)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贺兰县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现代化生态灌区投建管服一体化项目
2、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以完成全县域灌区的现代化改造、提升;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实现县域内河湖连通等项目为主要建设内容。
(四)投资规模:
拟建项目预计投资约12亿元,最终投资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本协议仅为各方签订的初步意向性合作协议,因此其后续进展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各方正式协议签署生效及执行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亦无重大影响。
2、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是公司在智慧生态领域的业务拓展中的又一成果。贺兰县隶属宁夏位于我国西北地区,本次合作促使公司业务在西北地区得到有力开拓,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同时加强了公司在智慧生态建设方面的经验和项目建设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3、本协议为各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最终合作内容及结果需按照法定程序以协议各方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将在实施具体项目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贺兰县人民政府与京蓝生态、奥特美克科技、宁夏水利水电公司共同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