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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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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7-73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13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12日—6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鼎湖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51,785,4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69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47,830,9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37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95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2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591,4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7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36,9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95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203%。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夏鼎湖 同意股份数:551,773,621股

1.02.候选人:夏迎松 同意股份数:551,772,621股

1.03.候选人:马小鹏 同意股份数:551,772,621股

1.04.候选人:易善兵 同意股份数:551,772,62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夏鼎湖 同意股份数:4,579,644股

1.02.候选人:夏迎松 同意股份数:4,579,644股

1.03.候选人:马小鹏 同意股份数:4,579,644股

1.04.候选人:易善兵 同意股份数:4,579,644股

议案2.00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翟胜宝 同意股份数:551,772,620股

2.02.候选人:董建平 同意股份数:551,772,620股

2.03.候选人:黄攸立 同意股份数:551,772,62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翟胜宝 同意股份数:4,579,643股

2.02.候选人:董建平 同意股份数:4,579,643股

2.03.候选人:黄攸立 同意股份数:4,579,643股

议案3.00 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潘进军 同意股份数:551,772,619股

3.02.候选人:杨精军 同意股份数:551,772,61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潘进军 同意股份数:4,579,642股

3.02.候选人:杨精军 同意股份数:4,579,642股

议案4.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784,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0,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夏彦隆 束晓俊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7-74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6月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马小鹏委托董事易善兵,独立董事翟胜宝、董建平委托独立董事黄攸立代为出席,并行使审议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夏鼎湖召集。经与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董事会推选夏鼎湖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夏迎松、马小鹏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提名并审议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人选

同意聘任夏迎松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蒋伟坚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汪松源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提名并审议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人选

同意聘任易善兵先生、方炳虎先生、高胜清先生、陈增宝先生、何仕生先生、邢益福先生、张培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易善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选举四个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委员:夏鼎湖先生、夏迎松先生、马小鹏先生、易善兵先生、董建平先生,其中夏鼎湖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翟胜宝先生、夏迎松先生、易善兵先生,其中翟胜宝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攸立先生、夏鼎湖先生、夏迎松先生,其中黄攸立先生为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委员:董建平先生、夏鼎湖先生、夏迎松先生,其中董建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参见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14日

附件1: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夏鼎湖 1944年7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中鼎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中鼎股份董事长。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主席团成员、橡胶制品分会理事长、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相关工业分会副会长。曾先后被评为“全国企业改革家”、“全国劳动模范”、“全国500名企业创业者”、“安徽省优秀企业家”、“全国优秀企业家、经理”、“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全国机械行业优秀企业家”、“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 “首届功勋徽商” “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多项荣誉称号。系中鼎股份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739656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夏迎松 1977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9年毕业于美国Morehead州立大学。2002年12月进入公司,历任安徽宁国中鼎密封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宁国中鼎副总经理。现任中鼎集团董事,中鼎股份董事、总经理。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小鹏 196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1980年进入宁国密封件厂,历任宁国中鼎副总经理、安徽宁国中鼎密封件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鼎集团副董事长、中鼎股份副董事长。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30000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易善兵 1977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经管学院校外硕导兼客座教授。1997年进入中鼎集团工作,历任财务部税务会计、家电事业部财务科科长、集团投资管理部投资管理科科长、财务部经理、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鼎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63650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翟胜宝 1976年11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安徽省高校工商管理学科拔尖人才,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会计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建平 1953年5月出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内燃机专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规划司副司长,中汽振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中联实业公司、中汽专用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采购本部副本部长,北京汽车控股公司整车事业部筹备组负责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顾问,远东传动独立董事,万安科技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攸立 195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曾挂职黄山市人民政府科技副市长,兼任安徽省行为科学学会秘书长,安徽省国元证券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顾问。现任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科技大学MPA中心主任,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安徽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特邀顾问;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炳虎 1970年2月出生,工程师,MBA学历。1991年进入安徽机械工业公司从事车用变速箱设计工作;1997年至1999年在美国威斯康辛州密尔沃基AED学习汽车发动机设计和制造;1999年11月进入中鼎集团,历任产品工程师、进出口部业务员、总经理外事助理、国际市场开发部副部长、国际市场开发经理、进出口公司经理,现任中鼎股份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63694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胜清 1962年8月出生,高级工程师。1984年进入中鼎集团工作,历任资产部经理、上市公司设备部经理、集团能源管理组组长、集团公司技改总监,现任中鼎股份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20000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增宝 1967年5月出生,中专、中级工程师、中国模协理事、安徽模协常务理事,1984年进入中鼎密封件公司工作,历任中鼎模具车间主任、研究所开发办主任、中鼎CR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宁国中鼎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安徽库伯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鼎股份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30000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仕生 1973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1996年7月进入中鼎集团工作,历任质管员、质量科长、国际部经理、制品部经理、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鼎股份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30000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邢益福 1969年4月出生,财会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13年安徽省技术领军人才。1991年进入中鼎集团工作,历任公司成本科、销售部,公司办、企管办,采购管理部部门负责人,现任安徽中鼎精工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鼎股份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30000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培勇 1969年7月出生,合肥工业大学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1994年8月进入中鼎工作,现任安徽中鼎金亚管件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鼎股份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30000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伟坚 1982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人力资源管理师。2004年进入中鼎集团工作,历任绩效管理员、中鼎股份人力资源科科长、人力资源部经理、六西格玛推进办经理,中鼎股份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中鼎股份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0000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公司董事会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汪松源 198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0年进入中鼎股份工作,历任财务部应收账款会计、银行税务会计、芜湖中鼎综合管理科科长,中鼎股份财务管理部科长,现任中鼎股份证券事务代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650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7-75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潘进军委托监事杨精军代为出席,并行使审议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杨精军先生的主持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选举监事会主席

推选潘进军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6月14日

附:监事会成员简历

潘进军 197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7月进入宁国密封件厂,历任会计员、财务科长,审计督查科科长、投资管理部经理。现任中鼎集团投资管理管理部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精军 1980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2003年进入中鼎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办项目员、科长、人力资源部经理兼公司办副主任,现任中鼎集团董事、人力资源部经理兼公司办副主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春芳 女,1968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1988年7月进入宁国密封件厂,历任校准室主任,检测中心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后勤部门工会主席,公司女工委主任,现任中鼎股份工会主席、中鼎股份职工监事。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80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