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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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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17-041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债券代码:136468 债券简称:16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担保情况: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2、是否有反担保:否

3、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旗下全资子公司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宁夏华运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陕西吕通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宁夏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夏腾瑞达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陕西秦瑞丰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为“卖方”)及其下游电厂(以下简称“债务人”)同诺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开展保理业务,卖方将其与债务人正常业务往来产生的、符合债权人要求的应收账款向债权人申请保理服务。为确保债权人对卖方全部债权的实现,公司与诺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Noahftrmt201600020-G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详情如下表:

上述担保金额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被担保主体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信托”)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为保障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的实现,公司全资子公司邳州市丰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邳州丰源”)与中粮信托签署了《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邳州市丰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质押合同》,邳州丰源拟以其全资子公司河南腾瑞能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腾瑞”)100%股权质押给中粮信托,为公司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确保2017年生产经营发展,结合2016年度担保情况,制定了2017年度担保计划。2017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为189.61亿元(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136.61亿元;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37亿元;公司其他对外担保累计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对下列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在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测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详情请见附件一。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宁夏华运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陕西吕通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宁夏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腾瑞达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陕西秦瑞丰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债权人:诺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债权人基于主合同而对卖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卖方因未履行其于主合同项下义务、责任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罚息、违约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及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及因此产生的担保服务费、差旅费等)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应补交的税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卖方因未履行其于主合同项下义务、责任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二)《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邳州市丰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质押合同》

担保人:邳州市丰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金额:5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贷款约定期限内利息、贷款逾期期限内利息、复利、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和主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担保。

保证期间:债务人履行完毕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后,质权人协助出质人办理质押注销登记手续。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2017年度对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预测额度范围之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99,50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51%,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22.61%。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在2017年度对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预测额度范围之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5,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4%。公司为河南平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公司为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公司为庆阳瑞茂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4日

附件一: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7-042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债券代码:136468 债券简称:16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和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通知:

一、解除质押情况

郑州瑞茂通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详情如下:

上述解除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上述解除质 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98%。

二、质押式情况

郑州瑞茂通于2017年6月1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6,000,000股流通股质押给了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金汇”),上述业务已在中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上述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4%。质押期限为2017年6月13日至主债权履行完毕之日止,本次股份质押主要为郑州瑞茂通的融资借款提供增信担保,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郑州瑞茂通的流动资金等,郑州瑞茂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郑州瑞茂通于2017年6月1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9,116,000股流通股质押给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1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12月13日。此次质押式回购所涉及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8%。上述质押式回购业务已在国泰君安办理了相关手续。上述质押式回购业务主要为郑州瑞茂通的融资借款提供增信担保,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郑州瑞茂通的流动资金等,郑州瑞茂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州瑞茂通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618,133,813股,占公司总股本1,016,477,464股的60.81%。郑州瑞茂通累计质押、冻结的股份数为514,966,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3.31%,占公司总股本的50.66%。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