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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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7-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公告编号:2017-04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1,581,1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7%)的股东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股份”)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至2017年8月31日之前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中牧股份持有公司股份141,581,1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7%。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中牧股份于2014年12月2日第一次股份减持无限售条件股份共计230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0%,减持后,中牧股份持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67%;2016年10月1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中牧股份持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变更为23.98%;2016年11月2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牧股份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金达威股票628万股,减持后,中牧股份持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97%,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持有的发起人股份。

自中牧股份于2014年12月2日第一次股份减持至本公告日止,中牧股份累计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3.50%。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持有的发起人股份。

3、减持原因:中牧股份战略发展的需要。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后至2017年8月31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1,1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8%。

6、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四、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中牧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2011年10月28日至2012年10月28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有关规定。

2、中牧股份于2016年10月17日披露了减持计划:减持期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17年8月31日前,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7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0%。本次减持与中牧股份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中牧股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5、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中牧股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中牧股份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六、备查文件

1、《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