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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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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7-052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8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6月14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公司经营计划,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关情况如下:

1、发行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计划注册和发行规模: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36个月内,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业务规则,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本金余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可循环使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含永续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

4、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目的: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供资金使用效率。

6、发行期限:不超过五年(永续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除外)。

7、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认购金额不足总发行金额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9、发行利率:拟注册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在不超过国家限定水平条件下由公司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0、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11、授权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发行本次一般性授权额度内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具体确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发行时机、发行期数、发行期限、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担保方式、是否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是否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和承销协议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非金融企业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相应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6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