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7-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版)

3、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

(1)集团外部关联交易

发行人各成员公司或总部各部门提出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报送集团财务管理部。商品、劳务及采购招标交易由经营管理部归口提出,资金内部交易由财务管理部归口提出,股权交易由资本运营部归口提出。经财务管理部提出审核意见,会同集团相关部门出具意见后报集团财务总监审核。经财务总监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集团定价管理委员会、集团办公室、审计风控委员会审议,集团董事会审批,并由董事会形成决议,报云南省国资委备案。

(2)集团内部关联交易

每月3号前,发行人集团内部关联交易事项在集团财务系统内通过协同完成确认。集团总部与各成员公司的内部关联交易须报集团办公会审批,集团各成员之间的内部关联交易须上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4、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

发行人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交易定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如该交易事项有国家定价的,直接使用此价格;

(2)如该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国家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如交易事项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应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的依据,或由交易双方通过协议价的方式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六)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为建立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部门的会计核算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发行人制定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的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董事会对财务预算、决算、新增投资项目、对外担保和利润分配方案行使审批权;总裁负责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财务总监直接对总裁负责,负责组织编制年度预算、财务收支计划、融资计划,组织领导各项工作,参与公司重要问题的分析和决策等;财务管理部经理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组织开展各项具体工作。财务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融资管理、资金管理、出纳、内勤等工作岗位,并建立内部牵制制度。

财务管理部对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具有业务指导权,下属子公司受本单位总经理和集团财务管理部的双重领导,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双向汇报制。

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日清月结。

2、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为加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供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发行人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审批主要风险及其应对方案、风险管理评估报告,决定重大风险预警及监控事项;审计风控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对公司风险管理重大事项进行辅助决策;公司办公会审议风险管理的各项重大事项,并在日常风险管理工作中行使相应决策职能;办公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风险管理体系运行进行统筹安排;各分管领导对所辖业务范围内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风险管理部是风险管理的主导部门,负责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整体运转,以及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公司在战略、财务、市场、运营、法律等五大风险分类的基础上,根据风险发生原因和影响结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细化风险分类,建立和动态调整风险数据库,保证风险识别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3、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对于集团重大投资活动及行为,发行人建立了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根据投资活动各阶段的特点和重要程度,集团投资活动原则上分为发起、立项和开工三个环节的决策管理。集团各投资单位的投资决策按照“先内后外”原则实施,即各单位的投资活动须先获得集团审批通过后,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各投资单位股东会、董事会决策及报送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或备案。集团董事会是集团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集团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的辅助决策机构,集团办公会是各项投资活动的日常管理机构,在董事会授权下进行常态投资管理决策。

对于集团的间接和直接融资活动,公司建立了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制度,包括对融资立项、融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融资决策、融资执行及融资效果评价的系统管理。集团融资管理实行“统一决策、集中管理、分级授权”的融资管理模式。集团办公会负责对集团的年度融资计划和方案进行审批。涉及到发行债券、须能投集团内部决策,由董事会形成决议,经股东方备案,报云南省国资委审批。

(七)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发行人制定《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主要条款

(1)集团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管理主要负责人,集团分管证券业务领导为信息披露管理直接责任人,财务管理部为集团信息披露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集团所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在相关部门、公司按法定程序披露前,均需提交证券管理部,经证券管理部进行专业审核,并上报集团分管财务业务领导审批后,按法定程序披露。

(2)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在研究、审议、决定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时,应通知向具体业务部门或子公司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并根据需要征询财务管理部的意见。集团各部门以及下属各公司负责人应当督促本部门或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或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通报给集团财务管理部。

(3)公司应当向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报送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文件,并通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网站公布披露,并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拒绝、隐匿和谎报。

2、针对本期债券的特别约定

(1)发行人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或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交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应当提前披露定期报告延期披露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债券偿付本息能力的情形和风险。

(2)年度报告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并就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3)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下列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者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或者存在对发行人及其发行的债券重大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提交并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重大事项包括:

第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第三,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第四,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第五,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第六,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第七,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第八,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第九,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第十,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第十一,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第十二,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第十三,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十四,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发行人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5)发行人应当在债权登记日前,披露付息或本金兑付等有关事宜。

(6)债券附利率调整条款的,发行人应当在利率调整日前,及时披露利率调整相关事宜。

(7)债券附赎回条款的,发行人应当在满足债券赎回条件后及时发布公告,明确披露是否行使赎回权。行使赎回权的,发行人应当在赎回期结束前发布赎回提示性公告。

(8)赎回完成后,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债券赎回的情况及其影响。

(9)债券附回售条款的,发行人应当在满足债券回售条件后及时发布回售公告,并在回售期结束前发布回售提示性公告。

(10)回售完成后,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债券回售情况及其影响。

(11)债券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发行人应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按照约定及时披露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

七、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用途

(一)主要业务与收入构成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电力生产与销售、能源物资贸易、煤炭生产与销售、天然气、金融投资、盐化工、工程施工七大板块。业务范围涉及电力、煤炭、贸易、天然气、金融、化工及建筑行业。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10,633.51万元、同比增幅43.57%,实现净利润407,361.95万元、同比增幅217.7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66,643.82万元、同比增幅304.46%。

公司的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与投资收益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2014-201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1.93%、93.20%和86.46%。投资收益主要系参股的公司实现盈利从而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实现的收益,2016年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发行人向长江电力出售其持有的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5%股权。2014-2016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252,992.14万元、231,937.60万元和754,658.77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15%、5.54%和12.56%。

表3-16:公司近三年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由能源物资贸易、盐化工、电力生产与销售、工程施工、金融投资、天然气和煤炭生产与销售板块收入构成。

2016年,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96,681.54万元,其中能源物资贸易板块4,822,016.9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92.79%,盐化工产品板块169,765.1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3.27%,电力生产及销售板块161,234.7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3.10%。

表3-17: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公司主要产品(服务)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电力、煤炭、钢材、现铜以及天然气等。

1、电力。可用于照明、电加热、电力拖动和电化学等。

2、煤炭。公司生产的煤炭细分种类为:褐煤、烟煤和无烟煤,可用作发电燃料、气化原料、锅炉燃料、炼焦和炼铁等。

3、钢材。发行人销售的钢材主要包括螺纹管、工字钢和钢板等,可用于公路、铁路、桥梁、车辆、船舶、机械工业等。

4、现铜。可用于能源及石化工业、轻工业、机械冶金工业、建筑和装饰等。

5、天然气。可用于发电燃料、工业燃料、民用燃气、交通运输燃料和化肥及化工原料等。

八、公司经营方针与战略规划

(一)公司经营方针

公司对自身未来的经营方针依照能源板块、综合业务板块及金融业务板块予以区分。

1、能源板块。该板块涵盖能源生产(水电、风电、太阳能、煤炭及火电)、能源装备、能源应用(天然气)、能源服务(产业园、能源科技)。

第一,对于能源生产部分,公司的经营方针是:优先发展风电,稳定发展大水电,探索中小水电运作模式,加快对现有煤炭的设立和整合,形成以发电厂为中心的煤电互动效应。能源生产板块是云南能投发展的基础,发展策略突出一个“稳”字,围绕参股大水电保障公司利润基础上,逐步实现其他效益,如管理技能提升、管理团队输出、推动上市等。中小水电则围绕平台打造,通过各种服务切入中小水电板块实现合作(提供生产型服务:金融服务、商贸服务、物流服务等;提供产业网络,共同打造配电网等)。风电和太阳能,作为新型清洁能源,在上网无忧情况下,公司将尽快完成布局,并成立运维公司,同时加大对如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池板等板块的研究,实现能源生产向能源应用的过渡。

第二,对于能源装备部分,公司的经营方针是:通过风电带动能源装备稳步发展,积极向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积极发展能源装备。能源装备是公司的产业链围绕电力业务上下游延伸的业务。未来要稳定发展子公司云南能投海装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简称“能投海装”),逐步探索以能投海装为中心上下游及相关多元化延伸路线(风电装备核心零配件制造),如向省外及国外发展等。对于储能板块布局的业务,公司要加强与能源研究院及其他科研院校合作,或引入储能技术、项目及龙头企业深耕云南市场。

第三,对于能源应用部分,公司的经营方针是:优先发展天然气,重点加大对重大工程的跟进、研究及投入,加强对滇中引水、滇中城市群、配电网建设、大用户直供、滇西北送广东直流特高压项目。

第四,对于能源服务部分,公司的经营方针是:优先发展能源服务(产业园、物流贸易、能源科技),稳定发展节能环保。

第五,对于能源板块国际化发展的经营方针:以“4221”战略(“4”指的是区域布局以“老挝、缅甸、印尼、尼泊尔”四个区域为核心,以东南亚为基础,面向世界;“2”指的是以香港和新加坡为核心,搭建海外金融平台,扩大融资渠道和投资能力建设;“2”指的是实现总资产200亿;“1”指的是实现利润10亿)为目标,推动国际业务平台建设、项目搜集、产融结合和人才培养,以滇商国际作为滇商合作平台,推动以“项目”带动省内企业共同走出去,以BOT、EPC等模式带动滇商国际与境外当地政府的合作(重点布局老挝、缅甸、印尼、尼泊尔)。

2、综合业务板块。该板块涵盖教育产业、信息产业和工程业务。

第一,教育产业部分,公司布局探索教育产业,打造商业平台、人才基地、产学研一体平台的教育投资集团。

第二,信息产业部分,公司通过管理信息化和业务信息化,推动信息产业由公司开始向外部市场化的推广;结合云南区域经济,以云计算、能源数据平台、能投电子商务等推动信息产业发展。

第三,工程业务部分,公司优先发展工程业务,结合国家战略和云南区域经济特点,依托重大工程、区域经济建设和金融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工程及相关产业链。

3、金融业务板块。

公司的经营方针是:以“5241”战略为核心,推动资产管理、融资租赁、资本管理、融资担保、金融资产交易等五大金融产业布局,构建线下线上两大金融服务平台,以普惠金融为主线,加强运营市场化、金融风控管理,在服务集团产业的同时,获取自身良性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1、战略发展哲学:公司以国际一流能源集团作为发展愿景,以“能源先行,引领产业强省,云电自用,建设美丽云南”作为发展使命,以“和谐、担当、务实、创新”作为发展价值观。

2、战略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企改革、能源结构调整、电力体制改革、一带一路战略等历史机遇期,立足云南、面向世界;以“四高”“四化”指导思想结合和谐、担当、务实、创新集团使命,逐步将公司打造为国际一流能源集团;能源先行,不断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助推云南由能源大省成为产业大省,构建多种能源协调发展的国有资本投资集团公司,成为云南省国企转型升级的典范,成为能源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典范。

3、公司战略系统描述为“一二三四五战略”。

“一”是指集团战略定位为一个平台:云南省能源投资平台。

“二”是指集团战略实施的两个主体:产业发展主体、金融运营主体。

“三”是指实现集团千亿规模目标下的三个核心竞争力:机制体制创新能力、产融结合能力和国际业务拓展能力。首先,体制机制创新能力是基于集团本身核心能力-混合所有制而言,同时新的国有资本投资的定位也显示未来集团的核心竞争力将包含体制和机制的创新能力。其次从实施路径看,产业和金融的结合是未来统筹集团所有业务的核心。其三集团定位国际一流能源集团,因此必须加强国际业务拓展能力。

“四”是指实现集团战略目标三个核心竞争力时的标准和路径,分别为四高和四化:四高是核心资产高质量、投资高标准、金融高收益、物流贸易高附加;四化是国际化、信息化、金融化、集团化。

“五”是指保障集团战略顺利实施的五个坚持:坚持战略引领;坚持四高四化落地;坚持以法治司;坚持从严管理,强化风控工作;坚持集团党建及作风建设。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内容主要摘自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如需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2015]020032号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6]160594号审计报告和众环审字[2017]160108号审计报告。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2015]020032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三年连审审计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16]160594号审计报告。由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报表项目进行差错更正,本募集说明书摘要2014年相关财务数据采用众环审字[2016]160594号审计报告前期差错更正后的期初财务数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17]160108号审计报告。由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报表项目进行差错更正,本募集说明书2015年相关财务数据采用众环审字[2017]160108号审计报告前期差错更正后的期初财务数据。

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会计报表

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表4-1: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表4-2: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表4-3: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下:

表4-4:发行人最近三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表4-5:发行人最近三年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表4-6:发行人最近三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三、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4-7:最近三年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公式:

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3、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8、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9、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0、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11、营业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12、总资产报酬=(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13、平均资产总额=(资产总额年初数+资产总额年末数)/2

1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与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订)计算

第五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状况,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公司债券。目前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79号文”批复。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并配有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

二、募集资金总体运用计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已发行尚未到期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和金融机构借款。该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调整并优化公司负债结构,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务经营能力。

发行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的已发行尚未到期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包含如下明细:

表5-1: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已发行尚未到期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人拟用于偿还已发行尚未到期的金融机构借款包括如下明细:

表5-2: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已发行尚未到期的金融机构借款

因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发行人将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需要,对具体使用计划进行调整。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为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已发行尚未到期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和金融机构借款。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公司财务结构的变化。下表模拟了公司的总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构在以下假设的基础上产生的变动:

1、财务数据的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

2、假设本期债券总额22亿元(含超额配售17亿元)计入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3、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

4、假设本次债券在2016年12月31日完成发行并且交割结束。

表5-3:发行人发行前后资产负债数据

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可知,完成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将由发行前的63.44%上升为发行后的64.42%。

四、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完成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简称“15云能投”)发行,募集资金规模5亿元。根据公司披露的《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期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四笔银行贷款。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该募集说明中披露用途使用完毕。

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完成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募集资金33亿元。根据公司披露的《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该期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15云能投SCP003、15云能投SCP004、15云能投SCP005和补充运营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该募集说明中披露用途使用完毕。

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完成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募集资金20亿元,根据公司披露的《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期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15云能投SCP006和补充运营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该募集说明中披露用途使用完毕。

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完成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募集资金13.30亿元,根据公司披露的《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期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14云能投PPN001和偿还16云能投CP00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该募集说明中披露用途使用完毕。

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完成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工作,募集资金10.25亿元,根据公司披露的《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该期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16云能投SCP00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该募集说明中披露用途使用完毕。

第六节 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出具的中审亚太审[2015]020032号审计报告;

(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出具的众环审字[2016]160594号审计报告;

(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出具的众环审字[2017]160108号审计报告;

(四)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五)法律意见书;

(六)资信评级报告;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投资者可以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616号云南能投集团集控综合楼19楼

联系人:沈军、杨继标

电话:0871-64980506

传真:0871-64980231

网址:www.cnyeig.com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5楼

联系人:高加宽、李曼佳、钟汉锋、石哲、杨冬晨、万媛媛、许婷婷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4536

网址:www.gf.com.cn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