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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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的公告

2017-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公告编号:临2017-79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瀚投资”)关于其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2017年6月16日,康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6,080,4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5 %。

二、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于2016年2月实施完毕,为保护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康瀚投资承诺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500万元、12,300万元和13,600万元。

如建华医院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康瀚投资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补偿,为保证业绩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康瀚投资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发行中取得的公司股份,36个月锁定期满后,若存在盈利补偿且未实施情形的,康瀚投资所持的股份继续锁定,直至盈利补偿实施完毕之时。

康瀚投资部分股份存在质押的情形,如建华医院在承诺期内无法实现业绩承诺,将可能出现康瀚投资持有的股份数量少于应补偿股份数量的情形;虽然按照约定,康瀚投资需用现金进行补偿,但是由于现金补偿的可执行性较股份补偿的可行性低,有可能出现业绩补偿承诺实施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康瀚投资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的质押、冻结情况,督促其盈利补偿正常实施。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