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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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7-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8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李敦波、童晓冬、张友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224,9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470%)的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李敦波、童晓冬、张友强先生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6,23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68%。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昇兴集团”)于近日收到李敦波、童晓冬、张友强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备案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及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股份来源: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来源于其各自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通过大宗交易转为各自直接持有(详见本公告“二、有关承诺”的表述)。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停止减持股份。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原因:资金周转需要。

二、有关承诺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管(以下并称为董监高)因间接持有昇兴集团的股份而作出承诺:“在任职期间且其持股的公司所持有的昇兴集团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每年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昇兴集团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昇兴集团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昇兴集团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所间接持有昇兴集团股份数量占其所间接持有的昇兴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为了在持股公司所持有的昇兴集团股票于2016年4月25日解除限售后更加严格、有效的履行股份锁定承诺,上述董监高于2016年5月5日按照不少于各自所需继续锁定的股份数量将持股公司持有的昇兴集团股票受让至其个人名下,其受让后的股份在2016年将全部不进行转让,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则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变动规定(详见公司2016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16-023号《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受让公司股份暨履行股份锁定承诺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16年5月5日上述董监高受让各自所需继续锁定的股份至其个人名下之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等董监高均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上述董监高已披露的各项承诺。

三、其他有关说明

1、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上述人员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备案表》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