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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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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8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17-031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6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章法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

《中信重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32 )登载于2017年6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已获批的综合授信基础上,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最终授信额度以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上述综合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中信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1608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17-032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19日起停牌,并分别于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6日发布了《中信重工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16)、《中信重工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17)。经与有关各方初步沟通论证,本公司已确定上述重大事项构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于2017年5月4日发布了《中信重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18)。预计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9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相关事项较复杂,公司及有关各方仍需就相关事项继续深入协商,并论证交易方案。因此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一个月,并于2017年5月19日发布了《中信重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22)。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交易框架介绍

(一)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为收购天津市松正电动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松正”)的股权,且该等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天津松正的控股股东。天津松正为一家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截止目前,孔昭松为天津松正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述标的的交易对方提供的初步资料,本次交易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二)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方式拟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本公司仍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及相关各方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进行协商与论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上述标的股权的交易对方暂未签订相关交易协议,本次交易最终方案尚未确定。

(四)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安排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中介机构于2017年4月25日进场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本公司已组织有关方就相关事项继续深入协商,并对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

(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财政部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完成相关审批及备案手续。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财政部报送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申请资料。

二、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以来,本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已组织法律、审计、资产评估等有关中介机构进场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相关事项较复杂,本公司及有关各方仍需就相关事项继续深入协商,并论证交易方案,具体交易方案论证及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因此公司股票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

三、申请继续停牌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7-033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双创示范基地项目

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648号),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9000万元,其中“中信重工重装众创线上资源共享平台”2000万元、“中信重工重装众创线下实验与验证平台”2000万元、“中信重工重装众创成果孵化平台”5000万元。

公司已于2016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中信重工关于双创示范基地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获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9)。公司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双创示范基地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6〕1222号)(以下简称“《复函》”)。《复函》同意将我公司申报的“中信重工重装众创线上资源共享平台”、“中信重工重装众创线下实验与验证平台”、“中信重工重装众创成果孵化平台”三个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及投资计划,三个项目总投资额分别为12390万元、13630万元、34400万元,其中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别为4000万元、4000万元、10000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已经洛阳市财政局划拨至公司账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照建造或购买资产的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2017年将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