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2017-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4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合同签署情况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股份”或“公司”)联合北京中缆通达电气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缆通达”)和福建省电力工程承包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电力”)组成的联合体与孟加拉国家电网公司(Power Grid Company of Bangladesh Ltd.简称PGCB)于2016年10月10日签署“扩建、改建和升级孟加拉全国电网系统项目” EPC总承包合同,该项目涵盖100个变电站、1000公里输电线路、7个区域检测维护中心,建设期4.5年、质保期1年,合同金额折合1,141,200,116.04美元(美元793,522,006.75+ 欧元9,889,465.20+ 孟加拉塔卡26,807,024,456.14)。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披露的《永鼎股份特别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9)。

二、 合同进展情况

1、根据合同条款,合同需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后生效:

①业主和承包商签署了该EPC合同文件(已完成);

②按孟加拉政府和中国政府的双边协议/谅解,贷款协议由孟加拉政府和中国相关银行签订并生效;

③贷款协议生效后30天内,承包商向业主递交了履约和预付款保函(按EPC合同附件的保函格式)。

截至目前,该合同尚未正式生效,孟加拉财政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正在商谈融资方案。

2、公司近期收到业主信函,经业主董事会批准需要启动该合同项下14个超负荷变电站紧急升级改造(以下简称“该项目”),金额3986万美元+3.55亿塔卡(折合约4500万美元),业主支付10%预付款,并书面写明:该项目若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孟加拉政府没有签订贷款协议,将按照该EPC合同约定,以业主自有资金支付全款。

三、 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1、EPC合同风险提示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披露的《永鼎股份特别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9)。

2、该项目收款风险:(1)有资金落实保障,业主董事会已批准若该项目贷款未落实则以自筹资金支付全款;(2)业主系孟加拉国家电网公司,在孟加拉上市,有着良好的经营效益,并且该项目金额仅占业主年度建设资金很小比例;(3)业主有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协力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大额融资支持;(4)我司及联合体承揽了业主的多个同类项目,历年来收款正常。

3、该项目垫资风险:(1)由于贷款协议落实和项目开工有时间差,业主要求该项目在2018年12月30日前完工交付,在此期间会有垫资情况、保守估算最大缺口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2)公司及其下属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对国际工程板块进行了专款专用的资金管理,目前账面资金可以满足该项目垫资。

4、该项目执行风险:公司及联合体的孟加拉项目团队拥有近20年同类项目的成功执行经验,跟业主有近20年长期稳定友好的合作关系。

四、该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启动会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提升,公司预计会对未来2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另外,贷款协议和融资方案,以中国和孟加拉两国政府有关部委与机构的商谈审批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