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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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注销的
公告

2017-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7-04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注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25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8,138,6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2,249,999.10元,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6,0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5,950,000.00元后,公司该期募集资金净额为650,299,999.1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0年5月2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0]1526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0年6月3日,公司与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6月3日,公司与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因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该账户已于2011年2月销户。

1、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9-530101040018256。

2、公司在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011069480401。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全部投入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

三、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按照规定的募集资金用途支出完毕,利息结余已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公司对上述2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7-04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

在董事会批准额度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公司在将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2017年6月19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