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ST新亿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7—028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近日,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为: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辽12执异89号。该案详见2016年8月19日和2016年12月2日本公司2016-084号公告和2016-099号公告。现就执行裁定书公告如下:
一、追偿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辽宁渤船装备配套产业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向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第三人辽宁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葫芦岛鸿盛海洋工程机电配套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追加第三人辽宁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第三人葫芦岛鸿盛海洋工程机电配套有限公司为(2016)辽12执91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若公司获得法院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权利,将会增加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