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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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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7-023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崔欣荣、王正江、周贵阳韩灵丽、黄灿、金赞芳、朱剑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韩灵丽、黄灿、金赞芳、朱剑敏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他董事候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名的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朱剑敏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

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表决。《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登载于 2017 年6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币 10万元(税前)的津贴标准的预案,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按账面净值划转至山东新和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划转完成后,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成为山东新和成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7 月7 月 12 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柏藩,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绍兴师范专科学院化学系专科毕业,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结业,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9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现兼任浙江新维普添加剂有限公司、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和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胡柏藩持有本公司5,687,009股(占公司总股本0.52%)股票,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8.50%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柏剡,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精细化工专业专科,浙江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05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裁。现兼任浙江新和成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等董事等职。胡柏剡持有本公司5,962,389股(占公司总股本0.55%)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4.08%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石观群,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系大专毕业,会计师,中共党员。2005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010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浙江新维普添加剂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新和成(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和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新昌县和成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和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等职。石观群持有本公司4,134,280股(占公司总股本0.38%)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8%的股权。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学闻,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纺织大学企业管理专业专科。2005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现兼任浙江新和成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新昌新和成维生素有限公司总经理和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王学闻持有本公司3,626,606股(占公司总股本0.33%)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2%的股权。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崔欣荣,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1999年2月至2012年2月任本公司监事,2012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现兼任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崔欣荣持有本公司0.113%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79%的股份。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正江,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08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2004年至2013年4月任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起任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正江持有本公司1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7%)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67%的股权。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贵阳,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中共党员。2008年至2013年4月担任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今任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监事。周贵阳持有本公司67,501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灵丽,女,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法学学士。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韩灵丽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灿,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现任浙江大学教授。任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灿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金赞芳,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环境工程博士,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任杭州国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赞芳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剑敏,女,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现任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任浙江科惠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剑敏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7-024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6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叶月恒、吕锦梅、陈学操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二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22日

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叶月恒,女,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工程师,中共党员。2007年4月至2011年4月任公司监事、物流总监,2011年4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运营副总裁助理,2017年3月至今任营养品经营事业部副总经理, 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任公司董事,2014年4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监事,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叶月恒持有本公司1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0%)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吕锦梅,女,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8年2月至2016年3月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部长,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吕锦梅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学操,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1998年7月至2004年9月任公司项目科副科长,2004年10月至2012年2月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6年2月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等,2016年3月至今任新昌基地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7-02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参会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梁晓东先生、邱金倬先生代表公司全体职工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梁晓东先生、邱金倬先生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22日

职工监事简历:

梁晓东,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05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08年2月至2012年2月任本公司工程总监,2012年2月至2014年2月任工程装备部部长,2014年2月至今任副总工程师,现兼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梁晓东持有本公司1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0%)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55%的股权。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邱金倬,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8年2月至2014年2月任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14年2月至今任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邱金倬持有本公司56,356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7-026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11日-2017年7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大道西路418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胡柏藩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胡柏剡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石观群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王学闻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 选举崔欣荣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 选举王正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7 选举周贵阳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韩灵丽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黄灿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金赞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4选举朱剑敏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叶月恒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2 选举吕锦梅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3 选举陈学操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

上述议案1和议案2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监事3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6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扫描件办理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大道西路418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莉瑾

联系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号码:0575-86125377

邮箱:002001@cnhu.com

5、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1;

(2)投票简称:新和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号码:0575-86125377

2、联系人:张莉瑾

邮箱:002001@cnhu.com

3、其他: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或公司名称: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4)委托人持股数:

2、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投票指示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推选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聘任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个人履历和就有关问题向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禁止任职条件的情形。独立董事朱剑敏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提名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王正江、周贵阳、崔欣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韩灵丽、黄灿、金赞芳、朱剑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之独立意见

本次子公司之间的股权划转将进一步理顺公司管理架构,提高公司管理和运营效率,有利于后续的业务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划转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各主体利润和整体权益产生影响,对当期财务、税务及经营无重大影响。本次股权划转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股权划转。

独立董事:李伯耿、王永海、陈 劲、韩灵丽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