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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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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7-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7-06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决策效率,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作部分修改。具体如下: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指派相关人员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7-063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2日15:30在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蔡清艺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8名。王春芳董事因公务出差未出席会议,委托蔡清艺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李永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增补已经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王春芳先生、王东红先生、刘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与原董事蔡清艺先生、赵春霞女士、吴若青女士、屈中标先生、黄健雄先生、李成先生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经董事会协商一致,推选王春芳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林志钦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另董事会聘任林宏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本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变动,为了保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屈中标、李成、蔡清艺,其中由屈中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成、黄健雄、王春芳,其中由李成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王春芳、蔡清艺、吴若青,其中由王春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附: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林志钦,男,1977年出生,财务会计专业,大专学历,历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营部财务经理、泉州经营部财务经理、兰州经营部财务经理、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等,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

林宏,女,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管理课经理、证券部证券专员。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专员。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6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蔡清艺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王春芳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高管列席参会。副总经理李永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累积投票,通过逐项表决,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臻臻、戴春草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