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加代销机构基金认购
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得”)、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点基金”)、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盈米”)、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石财富”)、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诚财富”)协商决定,自2017年6月26日起,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2475)参加以上代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天天基金、同花顺、上海利得、虹点基金、盈米财富、凯石财富、泰诚财富以上代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认购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2475)享受以下费率优惠,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
2、费率优惠期限:自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8月11日。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认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认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认)申购手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天天基金、同花顺、上海利得、虹点基金、盈米财富、凯石财富、泰诚财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天天基金、同花顺、上海利得、虹点基金、盈米财富、凯石财富、泰诚财富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天天基金、同花顺、上海利得、虹点基金、盈米财富、凯石财富、泰诚财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7年6月26日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始代理销售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2475)。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基金客服电话:010—58511618、400 880 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
网站:www.post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中邮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中邮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受限开放日申购赎回结果
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6月19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发布了《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简称“《开放公告》”).按照基金合同及《开放公告》约定,2017年6月21日为本基金的第4个运作周期内的第2个受限开放日。本基金在该个受限开放日对当日的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10%]区间内。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原则对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6月21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统计,当日实际净赎回申请数量未超过前一日基金份额的[0,10%]区间,因此,当日所有符合要求的申购、赎回申请均确认为成功。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
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6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以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17年6月2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17年6月26日前(不含2017年6月26日)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网站:www.post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