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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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省大安10MW光伏
电站并网发电的公告

2017-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告编号:2017-8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省大安10MW光伏

电站并网发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大安10MW光伏电站的议案》,拟投资总额不超过8,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大安10MW、利源50MW、五家渠50MW光伏电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92)。

近日,公司接到下属公司大安市爱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在建的“吉林省大安10MW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大安10MW光伏电站”)已于近日并网验收合格并签署了并网调度协议等文件,开始发电。

按初步估算,本次项目建成后,大安10MW光伏电站预计年均发电约1,640万度,年均电费收入约1,443万元。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以上数据为初步估算,可能因为客观因素的变化而产生偏差,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7-8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爱康科技,股票代码:002610)自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详见2017年5月12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61)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67、2017-69、2017-71)。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2017年6月9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3)。2017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82)。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就本次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进行磋商沟通,有关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正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