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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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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05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2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同意根据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规定,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25.9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5.7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3,893,805股(含23,893,805股)调整为不超过24,079,100股(含24,079,1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拟参与竞拍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破产企业湖口新康达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湖口县工业园内三宗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和园林绿化等全部资产的竞拍,并授权九江天赐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人员签署资产竞拍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拟参与竞拍资产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05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25.9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5.79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3,893,805股(含23,893,805股)调整为不超过24,079,100股(含24,079,100股)。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基本情况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8日、2016年5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

2016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65.1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5.99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1,128,165股(含11,128,165股)调整为不超过27,895,344股(含27,895,344股)。

201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授权,并结合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经公司慎重考虑和研究,决定将募集资金总额从7.25亿元调减至6.21亿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金富先生由原认购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总数的5%明确为认购5%;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27,895,344股(含27,895,344股)调整为不超过23,893,805股(含23,893,805股)。

2017年4月7日、2017年5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8年5月2日。

2017年6月6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0号)。

以上各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的调整。

二、2016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2017年5月2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325,041,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5,008,26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近日实施了上述权益分派,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三、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调整情况

公司实施上述权益分派后,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规定,现将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做如下调整:

(一)发行底价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含税)=25.99元/股-0.20元/股=25.79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25.9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5.7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含发行费用)/调整后的发行底价=621,000,000元÷25.79元/股=24,079,10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3,893,805股(含23,893,805股)调整为不超过24,079,100股(含24,079,1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06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拟参与竞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拟参与竞拍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破产企业湖口新康达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康达”)位于湖口县工业园内三宗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和园林绿化等全部资产的竞拍,并授权九江天赐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人员签署资产竞拍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江西泽钦拍卖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3日、2017年6月5日在江西省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发布了拍卖公告,江西泽钦拍卖有限公司受新康达管理人的委托,公开拍卖新康达的全部资产,九江天赐拟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该拍卖资产。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拟参与竞拍资产的议案》,同意九江天赐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竞拍。本次竞拍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竞拍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66747305X7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徐三善

注册资本:249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0日

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研究、制造、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以上项目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前置许可及专营专控的商品或项目除外。

三、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西泽钦拍卖有限公司在江西省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1、拍卖标的基本信息

拍卖标的为新康达位于湖口县工业园内三宗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和园林绿化等全部资产。具体如下:

(1)三宗土地面积分别为95,206.67㎡、16,300㎡和50,773.33㎡(其中前一宗土地已办土地使用权证,另两宗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2)地上建筑物共38栋,总建筑面积为24,798.01㎡,其中17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其他21栋未办理产权证;

(3)新康达在工业园临长江边搭建的一座临时码头及码头构筑物(该码头未办理码头用地及码头经营许可手续);

(4)三氯化磷设备、公用工程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设备一批;

(5)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等存货一批。

以上资产整体拍卖。具体拍卖资产以拍卖规则及成交确认书确认为准。

2、拍卖标的瑕疵说明

(1)对于两宗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拍卖成交后,由新康达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新康达管理人承担。

(2)对于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3)长江边搭建的码头未办理码头用地及码头经营许可手续,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3、拍卖资产的评估价值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新康达管理人委估的固定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5月31日的破产清算评估价值为3,579.21万元,新康达管理人委估的新康达位于湖口县工业园内三宗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工业用地在2017年6月5日的评估总价为1,021.97万元。

4、拍卖时间:2017年6月30日下午15时

5、拍卖地点:九江市长虹大道70号福泰118酒店三楼会议室

6、拍卖方式: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四、参与竞拍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九江天赐为公司重要的生产基地,本次竞拍的资产位于九江天赐毗邻地块,如本次竞拍成功,公司能够充分利用该地块的地理位置优势和拍卖资产的公用工程资源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生产配套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实现资源的整合利用、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输及生产成本;同时,有利于满足九江天赐未来发展对生产、经营场地的需求,为九江天赐未来扩大生产规模、对外投资构建产业链平台等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资产资源;为九江天赐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如本次竞拍不成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产生影响。

本次竞拍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