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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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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回复的公告

2017-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7-08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复核后,应监管要求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现将书面回复披露如下:

1、2014-2016年,你公司的销售现金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分别为-6.49%、6.83%和18.31%,连续两年大幅上升。请结合你公司最近三年的经营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和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等说明销售现金比率连续两年大幅上升的具体原因。

回复:(1)为了响应国家大力推进PPP模式的号召,公司自2015年初开始进行业务转型,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公司的战略转型初见成效,经营模式已经由传统模式转变为以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为主的业务模式,2015年至2016年,公司PPP项目逐年增长,SPV公司落地速度加快,为PPP项目的施工和融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收款模式由传统项目普遍的5-3-2(即过程中收已完成工程量的50%,最终结算收30%,结算1年或2年后收20%)、6-2-2(同上)转变为7-2-1(即过程中收已完成工程量的70%,最终结算收20%,结算1年或2年后收10%),且部分PPP项目约定了预收条款,即合同签订后按该单项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收取预收工程款,PPP业务模式下应收账款信用政策较传统项目有所好转,实现了回款的增加。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一直沿用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收入确认政策未发生变化。

(2)公司针对部分传统项目结算和收款进度较慢的问题,采用多重模式提高回款保障。近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降低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并组建了金融中心,通过金融模式解决地方政府融资问题,有利于降低账款回收风险。

2016年度实现收款70.36亿元,同比增长62.74%。公司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201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8亿元,同比增加326.36%,保持了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正数的良好局面。

2、2016年第四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7.79亿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较前三季度增幅明显,请详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6年度公司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5年度公司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分季度财务指标每年都表现出同样的特征。主要因为: 2016年度公司紧紧围绕以水环境治理为主的生态修复业务,大力加快河道水域治理和海绵城市PPP项目的拿单速度,公司在2016年前期中标的项目逐步在2016年第四季度落地并释放利润,致使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业绩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3、报告期内,你公司对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进行了调整,按照原口径统计的工程建设行业实现的营业收入为69.1亿元,口径调整后工程建设行业实现的营业收入为49.31亿元。请详细说明统计口径调整的具体情况,调整的原因以及合理性,并核实除工程建设行业外,是否存在其他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如有,请补充披露相关情况。

回复:自2015年进入PPP领域以来,公司PPP模式项下的营业收入占比快速增长。鉴于PPP模式可以应用于水系治理、土壤矿山生态修复、公园建设等多个细分领域,而公司既往按产品类别的口径已无法说明PPP模式在上述细分领域的区别。为便于投资者识别,2016年度,公司对主营业务分产品的数据的统计口径进行调整,按照所承接PPP项目涉及细分领域的类别和具体工程内容,产品类别统计口径由原来的园林建设、生态湿地、水利市政等转为传统市政园林、水系治理、生态修复、土壤矿山修复等类别,对行业类别未进行调整。

2015年度新口径、原口径分类对比如下:

公司已按照新口径完整披露了2015年度和2016年度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分行业、分产品和分地区的数据。

2016年营业收入10%以上的分行业、分产品和分地区的数据

单位:元

2015年营业收入10%以上的分行业、分产品和分地区的数据

单位:元

4、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为87.83亿元,应收账款余额为51.24亿元,存货和应收账款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8%。请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存货和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合理性,并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以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1)公司与可比公司2016年12月31日存货和应收账款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园林绿化行业上市公司表现出类似的财务特征,应收账款及存货余额占总资产的比重较高。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为:对于期末单项余额大于2000万以上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发生减值的,根据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低于账面余额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期末单项余额2000万以上经测试未减值以及2000万以下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的比例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分别为5%、10%、10%、30%、50%、100%。

公司对各账龄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的,公司收款模式为5-3-2(即过程中收已完成工程量的50%,最终结算收30%,结算1年或2年后收20%)、6-2-2(同上)、7-2-1(同上)、1-7-1-1(即合同签订后,预收10%工程款,过程中收已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最终结算收10%,结算1年或2年后收10%)等,公司根据工程的过程认量和最终结算来确认应收账款,例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认量1000万,公司确认应收账款1000万,根据合同约定收款500万,应收账款余额500万,根据合同约定,这部分款项需待最终结算或质保期后收款。由于公司项目周期一般在1年左右,工程最终结算周期为半年至1年,因此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3年以内。综上所述,我们认为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符合公司业务的一般特点。在建造合同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客户资金周转或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的影响,部分项目的应收账款可能在4-5年内才能全部收回。对于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账龄越长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越大,其中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100%,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87亿元,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2.05亿元,占比已达71%,综上所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

①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截至目前,公司无该类需计提跌价准备的在施项目。

②对以上测试未减值且超过2年未结算的项目,按照账龄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4年(含)前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已全部按照账龄法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因此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充足的。

5、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1.68亿元,较期初增加2.7倍,请详细说明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幅较大的原因,你公司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回复:

上述投资均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由董事会授权总裁审批决定。

6、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PPP项目公司股权投资款为19.15亿元,详细说明你公司将PPP项目公司股权投资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的原因,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回复:目前对PPP项目公司股权投资款的会计处理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根据对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并综合判断能否控制,能够控制的纳入合并范围,不能控制的且没有重大影响的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重大影响的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按权益法核算;第二种是根据项目公司设立的目的、项目公司未来是否有可变收益、投资方的风险角度,来判断对项目公司是否能够控制,对取得可变收益且能够控制的纳入合并范围,有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核算;取得收益相对稳定的,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公司的PPP项目多为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付费为主的社会公益类项目,收益相对稳定,公司对该类PPP项目的股权投资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核算,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第八条对控制理解,来判断对PPP项目公司是否拥有控制权,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分析。(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1)东方园林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通过控制被投资方的经营活动获取可变回报 。东方园林的PPP项目多数为公益类项目,此类项目收益相对稳定。(2)PPP项目公司仅有建设、融资和后期维护业务,相关业务已在PPP项目合同中约定,通过经营活动对其影响有限。(3)投资回报主要是项目总投资的回报与项目融资成本之间的差额,随着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此部分差额逐渐缩小。因此总体上说PPP项目收益相对稳定,不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有四个PPP项目公司建成后会产生运营收益:武汉正业东方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清水入江(武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荔波东方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东立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四个项目公司投资回报均需要通过对建成的项目资产运营来获取收益,来回收项目的投资,因此这四个项目的收益存在可变性,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因公司在武汉正业东方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清水入江(武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荔波东方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表决权比例没有达到控制,故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在通辽市东立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表决权比例已经达到控制,故对其纳入合并范围。

7、报告期内,你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3,170万元,请详细说明非流动资产处置的背景、原因以及相关的会计处理。

回复:

8、报告期末,你公司预收款项为10.48亿元,较期初增加2.5倍,请详细说明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2016年度随着公司积极推进PPP项目落地,SPV公司快速成立并签订PPP项目施工合同。部分PPP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收款条件中约定10%左右的预收款,即合同签订后按该单项工程合同价款的10%收取预收工程款,致使2016年期末预收工程款较2016年期初增幅较大。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