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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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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8 证券简称:新黄浦 公告编号:2017-031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586号新光影艺苑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由公司董事长程齐鸣先生主持,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周旭民、叶桂峰、施爱育、董安生、刘红霞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财务总监兼代董事会秘书余新水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朱坚勇、胡少波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6月3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6月17日公告的《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及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孝明、崔源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