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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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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7-047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17年6月25日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7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吴涛同志、王常辉同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涛同志、王常辉同志的简历请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补选吴涛同志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补选王常辉同志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7月12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附件:

吴涛同志简历

吴涛,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职情况:

乌鲁木齐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委常委;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委常委、副书记;

现任职: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总经理。

王常辉同志简历

王常辉,男,汉族,197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职情况: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研发员、投资运营部战略主管、果蔬产业公司运营主管、综合部副经理;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主管;

现任职:

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7-048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涛同志、王常辉同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吴涛、王常辉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吴涛、王常辉的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要求,其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吴涛、王常辉同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附件:

吴涛同志简历

吴涛,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职情况:

乌鲁木齐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委常委;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委常委、副书记;

现任职: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总经理。

王常辉同志简历

王常辉,男,汉族,197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职情况: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研发员、投资运营部战略主管、果蔬产业公司运营主管、综合部副经理;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主管;

现任职:

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545证券简称:新疆城建公告编号:2017-049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12日11点0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1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12日

至2017年7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17年6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证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7月11日下午19: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及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六、 其他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7月11日10:30-13:30, 15:30-19:00。

2、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为保证会场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3、会务联系人:陈英、祝逸飞

4、联系电话:0991-4889812 0991—4889813

5、传真:0991-4889832

6、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2层

7、邮政编码:83006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