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17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的通知,阳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4,566,759股,现将本次增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基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东方信隆自2017年5月2日起在12个月内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8100万股,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东方信隆就未来的增持行为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详见公司2017-105号公告)。
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6月9日,阳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9,899,328股,增持比例为0.99%(详见公司2017-152号公告)。
二、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3、增持数量、比例及增持方式
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23日,阳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4,566,759股,增持比例为0.61%(以公司总股本4,050,073,315股为计算依据),交易均价为5.80元/股,增持方式为竞价交易。
三、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阳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09,13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1%,东方信隆持有公司股份595,804,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1%;阳光集团和东方信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04,941,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2%。
本次增持后,阳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09,13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1%,东方信隆持有公司股份620,370,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2%;阳光集团和东方信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9,507,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3%。
四、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本次增持计划,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东方信隆将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等方式增持等,自2017年5月2日起12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阳光集团及东方信隆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5、公司将持续关注阳光集团及其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17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上海隽隆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以5亿元受让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上海富利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利腾房地产”)对100%权益的子公司上海隽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隽隆房地产”)5亿元的应收债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期限不超过24个月,受让完成后,中铁信托持有上海隽隆房地产5亿元债权。作为本次交易的担保条件:上海隽隆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7年4月13日和2017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60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包括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隽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5年8月2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730号4136室;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六)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上海爵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七)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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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7]D-0092审计报告。
(八)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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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铁信托受让富利腾房地产对上海隽隆房地产5亿元的应收债权,期限不超过24个月,受让完成后,中铁信托持有上海隽隆房地产5亿元债权。作为本次交易的担保条件:上海隽隆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2017年度经营融资需要,增强上海隽隆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且上海隽隆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上海隽隆房地产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对上海隽隆房地产公司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076.56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25.0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