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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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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等四条主题指数的公告

2017-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进一步丰富指数体系,为投资者提供新的分析工具和投资标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7月19日正式发布中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系列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编制方案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7日

附件1:

中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系列编制方案

中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系列包含中证港股通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和中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分别从港股通范围合资格股票、沪港深三地上市公司及沪深A股中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中选取符合湾区发展主题的最大50家港股、最大100家公司及最大100家A股作为样本股,采用自由流通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受益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关上市公司的整体状况和走势。

一、指数名称和代码

二、指数基日和基点

该指数系列以2016年12月30日为基日,以1000点为基点。

三、样本选取方法

1、样本空间

中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系列的样本空间由满足港股通资格的港股及满足以下条件的沪深 A 股组成:

(1)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股票自上市以来的日均A股总市值在全部沪深A股中排在前30位;

(2)不含ST股票、*ST股票、暂停上市股票。

2、选样方法

(1)对于样本空间内的港股,剔除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万港元的股票;对样本空间内的A股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A股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剔除排名后10%的股票。

(2)对剩余的证券,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证券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证券:

注册地在粤港澳大湾区;公司营运中心在粤港澳大湾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来自粤港澳大湾区。

其中,粤港澳大湾区指的是由广州、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9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形成的城市群。

(3)对于粤港澳大湾区企业证券,选取下列行业的证券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企业证券:交通基础设施、港口航运、现代服务业、公用事业、消费升级、高端制造、信息技术、环保。

(4)对于样本空间内剩余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企业证券,按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序,选取排名前50的港股作为中证港股通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样本股,选取排名前100的A股作为中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样本股;按过去一年日均公司总市值排序,选取排名前100的公司,其旗下A股及港股作为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样本股。

四、指数计算

1、中证港股通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及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计算公式为:

其中,调整市值=Σ(股价×调整股本数×权重因子×汇率)。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除数修正方法参见计算与维护细则;汇率采用汤森路透综合汇率报价中间价。权重因子介于0 和1 之间,以使指数样本公司权重不超过10%。

2、中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计算公式为:

其中,调整市值=Σ(股价×调整股本数×权重因子)。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除数修正方法参见计算与维护细则。权重因子介于0 和1 之间,以使指数样本股权重不超过10%。

五、指数样本和权重调整

1、定期调整

该指数系列样本股每半年调整一次,样本股调整实施时间分别是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

定期调整设置缓冲区,对于中证港股通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排名在40名之前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60名之后的老样本优先剔除。对于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及中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指数,排名在80名之前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120名之后的老样本优先剔除。

权重因子随样本股定期调整而调整,调整时间与指数样本定期调整实施时间相同。

2、临时调整

特殊情况下将对该指数系列数样本进行临时调整。当样本股暂停上市或退市时,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样本股公司发生收购、合并、分拆、停牌等情形的处理,参照计算与维护细则处理。当港股通范围发生变动导致样本股不再满足港股通资格时,将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2:

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编制方案

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选取业务涉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以反映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整体表现。

一、 指数名称和代码

指数名称: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

指数简称:新能源车

英文名称:CSI New Energy Vehicles Industry Index

英文简称:New Energy Vehicles Industry

指数代码:930997

二、 指数基日和基点

该指数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日,以1000点为基点。

三、 样本选取方法

1、样本空间

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以中证全指为样本空间。

2、选样方法

(1)剔除样本空间内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在后10%的股票。

(2)在剩余样本中,选取业务涉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股票作为样本股,具体包括新能源整车、充电桩、锂电设备、电机电控、电池材料、电芯电池组、配套设备以及相关上游材料等。

四、 指数计算

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计算公式为:

其中,调整市值= ∑(股价×总股本×权重因子)。权重上限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单个样本股的权重不超过8%。

五、 指数样本和权重调整

1、定期调整

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的样本股每半年调整一次,样本股调整实施时间分别是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

权重因子随样本股定期调整而调整,调整时间与指数样本定期调整实施时间相同。在下一个定期调整日前,权重因子一般固定不变。

2、临时调整

特殊情况下将对指数样本进行临时调整。当样本股暂停上市或退市时,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样本股公司发生收购、合并、分拆、停牌等情形的处理,参照计算与维护细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