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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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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记账式贴现(三十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7-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记账式贴现(三十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6月2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91日期贴现式国债,证券编码“108186”,证券简称“贴债1730”,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7年9月25日到期按面值偿还。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支付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等

十五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2016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2016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5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5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5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15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第一批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2015年第一批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5年第一批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5年第一批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7年7月1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514”,证券简称为“国债1514”,是2015年7月9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元。

二、2016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7157”,证券简称为“北京1601”,是2016年7月8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5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54元。

三、2016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7158”,证券简称为“北京1602”,是2016年7月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6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67元。

四、2015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292”,证券简称为“四川1505”,是2015年7月8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9元。

五、2015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293”,证券简称为“四川1506”,是2015年7月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8元。

六、2015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294”,证券简称为“四川1507”,是2015年7月8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3元。

七、2015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295”,证券简称为“四川1508”,是2015年7月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元。

八、2015年第一批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296”,证券简称为“北京1501”,是2015年7月8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8元。

九、2015年第一批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297”,证券简称为“北京1502”,是2015年7月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7元。

十、2015年第一批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298”,证券简称为“北京1503”,是2015年7月8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2元。

十一、2015年第一批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299”,证券简称为“北京1504”,是2015年7月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9元。

十二、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300”,证券简称为“甘肃1501”,是2015年7月10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5元。

十三、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01”,证券简称为“甘肃1502”,是2015年7月1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4元。

十四、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302”,证券简称为“甘肃1503”,是2015年7月1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8元。

十五、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303”,证券简称为“甘肃1504”,是2015年7月1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55元。

十六、本所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7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七、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7月10日除息交易。

十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定于2017年6月28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证券代码“117566”,证券简称“广发1703”,发行总额40亿元,票面利率5%,债券期限183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2017年记账式贴现(十六期)国债

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记账式贴现(十六期)国债将于2017年7月10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8172”,证券简称为“贴债1716”,是2017年4月10日发行的91日期债券,以贴现形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本息为100元。

二、本所从2017年6月30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5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7年7月6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为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定于2017年6月28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7086”,证券简称“17万丰E1”,发行总额6亿元,票面利率2%,债券期限3年,附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