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通市文峰饭店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松林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胡世伟因公事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副总经理顾斌、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凯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352,350,296.22元(母公司报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后,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7,115,266.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9,630,132.94元,扣除年内已实施2015年度派送红利83,160,004.47元,公司2016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3,585,395.07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6年度末总股本1,84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7,61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进行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认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备注:上表中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投票数据。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于2017年6月20日发布的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周易、王秋煜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