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 2017-039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6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边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授权代表0人。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青海佛照锂少数股权的议案》。

2017年1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青海佛照锂和青海威力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970.24万元受让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佛照锂”)62%股权。目前,青海佛照锂已完成该62%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青海佛照锂持有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16.91%股份,蓝科锂业主营业务为从青海省察尔汗盐湖卤水中提取碳酸锂并销售。其拥有独特的锂镁分离工艺与技术、突出的资源优势和盈利前景,是我国卤水提锂领域领军企业。为推动公司锂电材料业务的发展,经综合考虑,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8,981.76万元受让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青海佛照锂38%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青海佛照锂100%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没有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认为:蓝科锂业的业务经营方向及产业前景,符合公司积极加大锂电材料业务投入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公司锂电材料业务的发展。本次收购青海佛照锂的股权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补充和延伸,有助于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 2017-041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佛照锂”)38%股权

●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公司以18,981.76万元的价格受让青海佛照锂38%股权

●本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年1月4日,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或“受让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青海佛照锂和青海威力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970.24万元受让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佛照锂”)62%股权。目前,青海佛照锂已完成该62%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青海佛照锂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8,981.76万元受让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乙方”或“出让方”)持有的青海佛照锂38%股权.

2017年6月27日,公司与青海佛照锂股东佛山照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以18,981.76万元的价格受让佛山照明持有的青海佛照锂38%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青海佛照锂100%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没有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对方为佛山照明,佛山照明基本情况如下:

1、 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为青海佛照锂38%股权,青海佛照锂基本情况如下:

1、 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 股东结构

四、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与佛山照明签署了关于青海佛照锂之《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有:

1、甲方以现金18,981.76万元受让乙方持有青海佛照锂38%股权。

2、支付方式:

(1)本协议生效后10天内,受让方需支付50%股权转让款9,490.88万元。付款后,受让方有权、出让方有义务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2)标的股权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15天内,股权受让方需支付30%的股权转让款5,694.53万元;

(3)标的股权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2017年12月31日前,股权受让方需支付剩余20%的股权转让款3,796.35万元。

3、青海佛照锂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受让方享有,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出让方承担。在过渡期间,未经受让方书面同意,出让方不得就青海佛照锂能源资产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4、过渡期间,出让方承诺不会改变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将保证目标公司根据以往惯常的方式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其自身的资产及相关业务,并保证目标公司在过渡期间资产完整,合法运营,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协议生效条件: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

(2)受让方董事会批准本次股权受让的有关事项;

(3)出让方董事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项;

(4)本次股权转让获得目标公司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如需)。

五、交易背景及定价依据

(一)本次交易背景

青海佛照锂的主要资产为对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的股权投资,青海佛照锂基于现金及专利权出资,持有蓝科锂业16.91%股份。

蓝科锂业主营业务为从青海省察尔汗盐湖卤水中提取碳酸锂并销售。其拥有独特的锂镁分离工艺与技术、突出的资源优势和盈利前景,是我国卤水提锂领域领军企业。蓝科锂业的业务经营方向及产业前景,符合公司积极加大锂电材料业务投入的发展战略。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蓝科锂业的持股关系如下: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于2016年12月23日出具的“中准沪审字[2016]第1144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海仟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出具的“沪仟一评报字(2016)第Z467号”《评估报告》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确定为18,981.76万元。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蓝科锂业主营碳酸锂产品,是我国卤水提锂领域领军企业,本次受让青海佛照锂部分股权,公司间接持有蓝科锂业的股份将增加至22.69%。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积极加大锂电材料业务投入的发展战略,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补充和延伸,有助于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青海佛照锂主要利润来源于对蓝科锂业的投资收益,蓝科锂业的经营业绩受国内碳酸锂价格影响较大,未来可能因碳酸锂价格波动等原因从而导致投资收益波动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可能因业务领域的拓展产生一定的整合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