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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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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2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6月23日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董事会已于 2017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方利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82万股,并于2017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246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0,328万元,公司总股本由15,246万股增加至20,328万股。

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依法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因此,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基于上述,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32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 100%。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以及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更新情况,在《公司章程(草案)》基础上进行公司章程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相关手续。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 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丽水诚邦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股份”)控股子公司丽水诚邦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诚邦景观”)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丽水开发区支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农行丽水开发区支行可向丽水诚邦景观提供固定资产贷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壹拾年,提款期自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7月10日,借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浮5%,借款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按照丽水诚邦景观与农行丽水开发区支行根据《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主债务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备查文件: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3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4号)核准,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82万股,目前公司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246万元增加至2032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5246万股增加至2032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依法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6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股东大会决议中对董事会的授权,现根据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以及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更新情况,董事会同意在《公司章程(草案)》基础上进行公司章程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相关手续。

公司对《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如下修改:

公司将根据以上修改内容编制《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

本)》,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后,《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正式生效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日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备查文件

1.《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

特此公告。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4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丽水诚邦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诚邦景观”)

●担保金额: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诚邦股份”)作为丽水诚邦景观的全资控股股东,拟为丽水诚邦景观申请的人民币3,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诚邦景观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丽水开发区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借款主要条件如下: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

2、借款规模:人民币3,000万元;

3、借款期限:壹拾年,提款期自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7月10日;

4、借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浮5%;

5、计息、结息方式:借款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

公司为本次贷款业务项下的相应提供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公司拟为丽水诚邦景观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照相关程序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丽水诚邦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南城绿都小区20幢2单元506室

(四)法定代表人:周欣欣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2,139万元

(六)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及养护,花木的种植,苗木、花卉、园林机械的销售,园林项目设计,园林古建筑、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建筑智能化工程、照明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装饰装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八)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11.98万元,净资产为1,048.65万元,2016年净利润为-1.3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

(二)担保方式全额本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范围

丽水诚邦景观与农行丽水开发区支行发生《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的相关业务的主债务,担保范围为前述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担保期限基于丽水诚邦景观与农行丽水开发区支行之间根据《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所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丽水诚邦景观经营过程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丽水诚邦景观的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且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担保义务实际发生后,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经审计的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7.06%。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5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23日、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23日、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度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公告事项不存在需要调整、更正、补充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