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17-026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7年6月23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在中国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三街2号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推选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2017年6月27日至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推选王军先生、李俊杰先生、张继恒先生、吴燕女士、夏中华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军先生担任召集人。推选刘宁先生、樊勇先生、李俊杰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宁先生担任召集人。推选杨晓辉先生、樊勇先生、金春玉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杨晓辉先生担任召集人。推选吴燕女士、刘宁先生、王军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吴燕女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2017年6月27日至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聘任由董事长提名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李俊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栾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17年6月27日至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聘任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的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刘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姜驰女士为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石凤文先生为总工程师,马天颖女士为总法律顾问。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2017年6月27日至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解除与乐成老年事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意向书》的议案。

2017年6月27日,北京天海与乐成投资已签订《〈战略合作意向书〉之解除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上述《战略合作意向书》于本协议签订日期起解除,订约方不再就计划合作事项进行商议,且订约方同意意向书未履行部分,终止履行,且互不承担责任及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董事会认为终止上述意向书对公司现时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没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进一步认为终止意向书的条款是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且内容公平合理,并且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应收账款损失认定与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天海提供过桥贷款人民币4500万元(肆仟伍佰万元整)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控股”)向北京天海提供过桥贷款人民币4500万元(肆仟伍佰万元整),为期6个月,过桥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基准利率执行。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北京天海将在日常经营中通过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回收、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等措施保证贷款的偿还。

京城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城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该财务资助事项无需向上交所申请,符合自行豁免条件,可按照豁免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夏中华先生、金春玉女士、李春枝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预算并新增融资银行及银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附件

简 历

王军,中国国籍,男,45岁,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王先生曾任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员、出口处处长、国际业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北京北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法律事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2015年12月10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2015年12月11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李俊杰,中国国籍,男,39岁,太原重型机械学院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李先生曾任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市场部业务员、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3年12月16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2014年6月26日至2015年12月10日任本公司总经理。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6月26日任本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张继恒,中国国籍,男,42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张先生曾任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生产一处处长、生产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廊坊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明晖天海气体储运装备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杜跃熙,中国国籍,男,57岁,工商管理硕士,政工师。杜先生曾任北京通县麦庄公社团干部,北京建筑机械厂副厂长,中日合资华新金属结构公司总经理,北京西海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现代京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方总经理、书记,北京京城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书记。2015年12月10日起2017年6月26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现任北京京城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夏中华,中国国籍,男,52岁,合肥工业大学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夏先生曾任北京机械工业建设工程承发包公司北京金属结构厂新厂建设设计员、技术主管、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控股”)基本建设主管,北京建机房地产公司工程规划建设部部长(兼),京城控股资源配置与体改主管、投资项目主管,北京机械工业管理局党校副校长,京城控股资产管理部副部长、证券与改革部部长,北京西海工贸公司董事,北京京城机电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6月26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房地资源部部长。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金春玉,中国国籍,女,45岁,管理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金女士曾任北京市电机总厂财务处科员、副处长,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审计部副部长,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中方),北京毕捷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2015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李春枝,中国国籍,女,40岁,工商管理硕士,中级经济师。李女士曾任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翻译、项目经理。北京世纪盈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产品服务部产品经理。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与投资部投资管理主管。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副部长。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吴燕,中国国籍,女,70岁,西安交通大学锅炉设计与制造专业毕业。吴女士曾任核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技术员;天津市劳动局技术员;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副处长、处长;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处长、助理巡视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助理巡视员;2014年6月26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秘书长、现任该委员会顾问。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宁,中国国籍,男,58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律师。刘先生自1984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从事律师执业二十余年来,曾办理诸多有代表性的案件和法律事务,并参与立法及其他工作。刘先生曾任天津东方律师事务主任、北京市公元律师事务主任。2014年6月26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北京市公元博景泓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政协北京市海淀区第八届委员会委员;民盟北京市委委员;民盟北京市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工商联执委。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晓辉,中国国籍,男,48岁,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杨先生曾任北方工业大学教师,中恒信、中瑞华恒信、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及合伙人,并曾兼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技术委员会委员;2014年6月26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樊勇,中国国籍,男,44岁,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樊先生曾就职于青海证券投资银行部主管;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佛尔斯特(北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投资部总经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总监;中德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2014年6月26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北京易汇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厚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市公司世纪星源独立董事。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将与新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签订有关服务合约,其董事酬金事项见《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报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建议任期从2016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日起至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

上述人员与公司之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概无关系,王军先生、夏中华先生、金春玉女士、李春枝女士分别为公司大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之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房地资源部部长,计划财务部部长,投资与资产管理部副部长。李俊杰先生、张继恒先生、杜跃熙先生、吴燕女士、刘宁先生、杨晓辉先生、樊勇先生与公司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系。除吴燕女士外,其余10位董事概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公司股份权益。董事概无于在过去三年在其它于香港或海外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就该11 位董事而言,除上文披露外,并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 条的任何规定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也没有必须公司股东垂注的其它事宜。

于本公告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 条保存的名册,董事除吴燕女士外,概无持有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或淡仓的情况。

于本公告日,吴燕女士持有本公司43,001股A股,除在此披露外,吴女士并无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权益或淡仓的情况。

刘哲,中国国籍,女,38岁,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刘女士曾任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轻工分院教师、教研组长、团委书记,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书记、党委/公司宣传部部长,北京京城压缩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3年12月16日至2015年6月8日任本公司监事长,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10月23日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2月10日至2017年6月26日任本公司监事。现任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姜驰,中国国籍,女,41岁,总会计师。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姜女士曾任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中国药材集团公司财务经理助理,华颐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预算财务主管,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11年10月姜女士开始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任总会计师至今。2012年5月29日至2015年10月23日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6月26日至2016年11月18日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6日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京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石凤文,中国国籍,男,46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石先生曾任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技术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处副处长、技术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兼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副总工程师兼技术部部长。2015年10月23日至2017年6月26日任本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技术部部长。

马天颖,中国国籍,女,53岁,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马女士曾任京城控股科技质量部质量监督处处长、战略规划部部长、证券部副部长;北京第二机床厂副厂长;北京第一机床厂企业规划部部长、技术副厂长;北京北一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规划部部长、人力资源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战略规划部部长。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6月26日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现任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栾杰,中国国籍,男,35岁,法学学士。栾先生曾任北京嘉禾影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主任、董事会秘书,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朝批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京客隆)法务部职员。2016年11月18日至2017年6月26日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17-027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在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三街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李革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推选李革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三年,自2017年6月27日至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聘任第九届监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监事长提名,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聘任陈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17年6月27日至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解除与乐成老年事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意向书》的议案。

2017年6月27日,北京天海与乐成投资已签订《〈战略合作意向书〉之解除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上述《战略合作意向书》于本协议签订日期起解除,订约方不再就计划合作事项进行商议,且订约方同意意向书未履行部分,终止履行,且互不承担责任及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应收账款损失认定与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天海提供过桥贷款人民币4500万元(肆仟伍佰万元整)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控股”)向北京天海提供过桥贷款人民币4500万元(肆仟伍佰万元整),为期6个月,过桥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京城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城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该财务资助事项无需向上交所申请,符合自行豁免条件,可按照豁免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预算并新增融资银行及银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27日

附件

简历

李革军,中国国籍,男,54岁,高级工程师。李先生曾任北京液压件厂技术员、副科长、副厂长、厂长。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派监事办公室监事、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李革军与公司之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概无关系,李革军先生为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派监事办公室监事。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公司股份权益,也无于在过去三年在其它于香港或海外任何上市公司担任监事职务。除上文披露外,并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 条的任何规定而须予披露的数据,也没有必须股东垂注的其它事宜。

截止本公告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 条保存的名册,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或淡仓的情况。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17-028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控股”)向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天海」)提供过桥贷款4500万元(肆仟伍佰万元整)(“财务资助”),为期6个月,过桥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基准利率执行。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二)审议情况

2017年6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控股股东京城控股向北京天海提供过桥贷款4500万元(肆仟伍佰万元整)的议案。

2017年6月27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控股股东京城控股向北京天海提供过桥贷款4500万元(肆仟伍佰万元整)的议案。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由于京城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该财务资助事项无需向上交所申请,符合自行豁免条件,可按照豁免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体基本情况:

1、提供财务资助主体: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任亚光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8层

5、注册资本:201098.708296万元

6、成立日期: 1997年09月08日

7、注册号:911100006336862176

经营范围: 劳务派遣: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不含汽车);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控投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京城控股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帮助公司进行资金周转。资助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就该财务资助,公司不提供抵押或担保,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