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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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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43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45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信息企管部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提升整体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意公司新设信息企管部,主要负责公司信息化战略、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公司ERP系统,及独立于ERP系统之外的其他管理系统的维护、数据管理及功能应用的实施管理;负责公司大数据管理的平台建设;负责拟订公司应用系统及平台的信息管理与操作管理制度;负责公司网络建设的规划;负责公司经营目标及重要综合性经营管理工作的拟定与实施;负责组织公司内部综合管理评审,及内部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公司流程化管理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44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45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45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0,000万元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54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2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55.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64.64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790.96万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1月7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6]第6-00010号《验资报告》。为规范上述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按项目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专户存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70.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552.46万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17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国泰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国泰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国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