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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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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7-031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上午9点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办公楼4楼401会议室。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登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调整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内容与投资的议案

主要调整内容:新增加建设成品码头、焦化工程和焦炉煤气制LNG工程;调整二步工程的炉卷轧机宽度,由3800mm调整为3500mm等。设计产能不变。

增加的内容主要通过方案优化、招标等措施内部消化。与年初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该项目投资计划相比,增加了建设内容,但投资并未增加。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日照有限公司产品研发实验室项目立项的议案

产品研发实验室以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生产工艺和产品为研究对象,围绕日照钢铁精品基地汽车家电用钢和高端中厚板研发服务为重点来选购实验设备和材料测试设备,面向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高端产品研发。

项目总投资24013.4万元,2018年12月建成投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增补徐金梧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提名徐金梧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增补马建春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提名马建春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7年7月13日召开。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金梧,男,1949年4月出生,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历任北京科技大学副校长、校长,现任国家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兼任中国金属学会常务理事,冶金设备学会主任,国家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

马建春,女,1970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山东经济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现任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九三学社山东省省委委员,九三学社山东财经大学委员会主委,济南市历下区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政协常委。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7-032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第二条: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原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耐火原材料公司、山东金岭铁矿五方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于2000年12月29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0000180654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2004年6月14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0万股,于200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司于2006年4月24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发起人股东按10送3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经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公司2005年末总股本94,000万股为基数,公司以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股,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经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公司2006年末总股本11.2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股,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2008年10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38,000万股,于2008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公司2008年末总股本17.336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2011年12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发行股份2,222,678,152股,于201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向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新发行股份405,014,360股,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新发行股份688,123,285股,于2012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2年2月27日,公司更名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证监许可【2015】1480号《关于核准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1,984,126,984股新股,于2015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修订为: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原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耐火原材料公司、山东金岭铁矿五方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于2000年12月29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0000180654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2004年6月14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0万股,于200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司于2006年4月24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发起人股东按10送3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经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公司2005年末总股本94,000万股为基数,公司以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股,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经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公司2006年末总股本11.2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股,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2008年10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38,000万股,于2008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公司2008年末总股本17.336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2011年12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发行股份2,222,678,152股,于201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向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新发行股份405,014,360股,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新发行股份688,123,285股,于2012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2年2月27日,公司更名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证监许可【2015】1480号《关于核准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1,984,126,984股新股,于2015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84.2042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二、原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20,422,781元。

现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46,549,616元。

三、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420,422,781股,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

现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0,946,549,616股,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的《公司章程》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22 证券简称:山东钢铁 公告编号:2017-033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13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13日

至2017年7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3、股东也可以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信函到达日不晚于2017年7月12日)。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7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31-6760881、67606032

2、传 真:0531-67606881

3、联 系 人:李 丽 王洪瑞

4、邮 编:250101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