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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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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7-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7-35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上午9时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参会职工代表386人,采取等额选举,无计名投票方式,选举李裕庚(赞成304票)、陈森华(赞成288票)出任华工科技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李裕庚,男,1968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6月入职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曾在武汉同济现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李裕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森华,男,198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理电子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森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